山東省出台公務用車“三定點”管理辦法

除特殊情況外非定點服務商提供的車輛加油維修單據不予報銷

2021年02月21日07:49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省出台公務用車“三定點”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山東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以下簡稱“三定點”)管理工作,從嚴控制公務用車運行成本,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省機關事務局、省財政廳日前出台《山東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管理辦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按照政府採購制度規定公開選定“三定點”服務商,明確服務流程和標准,實施動態管理和評價管理。黨政機關應當從“三定點”服務商中選擇服務商,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做好公務用車“三定點”管理有關工作。公務用車“三定點”服務商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服務承諾做好公務用車“三定點”工作並接受監督檢查,及時將公務用車“三定點”有關信息按要求傳輸到相關公務用車管理平台和政府採購網上商城。

黨政機關應當對公務用車“三定點”費用嚴格審核把關,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結算。除特殊情況外,對非定點服務商提供的車輛加油、維修單據不予報銷。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三定點”管理工作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務用車“三定點”經費預算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督促整改違規問題,並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移交有關部門(單位)查處。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務用車“三定點”服務商服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定點服務商收費高於市場合理價、不履行服務承諾等違約失信行為,虛開發票、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涉嫌行賄有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情節較輕的,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取消當期定點服務資格,並通報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理。(趙君)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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