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兩教育類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公布,將擴大縣級資金使用自主權

2021年02月21日07:57  來源:齊魯網·閃電新聞
 
原標題:山東兩教育類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公布,將擴大縣級資金使用自主權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制定了《學前教育發展省級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和《中小學辦學條件改善省級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規范和加強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其中明確,按因素法分配,獎補結合、以補為主的分配原則。並將擴大了縣級的資金使用自主權,把資金使用自主權更多下放給縣(市、區)。

  進一步擴大了縣級的資金使用自主權,根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把資金使用自主權更多下放給縣(市、區)。辦法僅在宏觀層面上明確了資金使用方向和支持范圍,各縣(市、區)可在不超出辦法規定范圍內結合自身實際統籌用於擴大優質基礎教育資源﹔具體用於教育教學、食堂、廁所、操場、宿舍、取暖、照明等沒有做具體要求,由縣(市、區)因地制宜、區分輕重緩急自行分配至有關學校和項目。

  進一步完善了預算績效管理,明確資金申請、預算下達、資金支出、結轉結余等預算管理和績效目標申報、績效目標監控、績效自評、重點評價等績效管理的工作流程、時間節點及材料報送要求。

  明確按因素法分配,獎補結合、以補為主的分配原則。學前教育發展資金補助因素主要包括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規模、財力狀況及重點項目建設規劃;獎勵因素主要包括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落實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政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保育教育質量提升等情況,省級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市縣投入情況等。中小學辦學條件改善資金補助因素主要包括中小學教育規模、財力狀況及重點項目建設規劃﹔獎勵因素主要包括重點項目目標完成情況、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情況、省級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市縣投入情況等。

  省級資金在省人代會批准省級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市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在收到省級資金后30日內,將資金分解下達至縣級財政、教育部門。(葛一凡)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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