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基層建設,強化基層治理能力的建議

2021年02月03日10:49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人民網濟南2月3日電 厚植黨的執政根基關鍵在基層,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量任務在基層,推動各項政策落地的具體工作也在基層。基層治理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和重要基礎,是國家治理的前沿和最后一公裡,是國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務群眾的最前沿。基層治理的成效如何,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所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緊緊依靠基層、聚力建強基層。

當前,山東省正處於轉型發展、創新發展、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面臨城鄉形態深刻重塑、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的時代背景,基層治理任務十分繁重。特別是在經濟欠發達市,基層治理任務更為艱巨。地方經濟欠發達市,一般基層基礎薄弱,農業人口多,缺人才、缺資金、缺場所現象比較突出,在提高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方面面臨著更多更大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基層治理隊伍建設薄弱。以司法行政為例,受制於編制所限,每個基層司法所隻能配備1—2名專職工作人員,當前基層司法所承擔諸如法治宣傳、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執法監督等基層治理功能,工作壓力大、權責義務不對等,跳槽、離職、流失率高等現象比較突出。二是保障嚴重匱乏,基層工作人員薪酬待遇低、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嚴重不足。從基層實際看,由於地方財力保障有限,購買服務不足,網格員、調解員、村居法律顧問等工資待遇低,難以吸引更多優秀人員參與到基層治理工作中來。三是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當前,基層矛盾形式多樣,日益呈現出多元化、復雜化、群體化特征,需要專業法治人員來化解。目前,專業法治人員不足,已嚴重影響了基層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

一、加強頂層設計,從省級層面出台關於加強基層基礎將設的意見,把基層建設納入整體工作部署,制定具體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夯實基層治理基礎,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二、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發揮基層黨組織對社會治理的領導作用,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加強農村自治組織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民自治機制,完善協同聯動的社會治理架構。

三、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基層公務員招錄力度,引進基層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造就一支懂基層、講法治、會治理的基層工作隊伍。

四、加強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整合資源,完善基層綜合服務平台。推動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延伸,推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

五、強化基層建設保障措施。加強規范化建設,完善工作保障和運行機制。制定基礎保障標准,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堅持向基層傾斜的原則,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菏澤代表團 趙中華)

(責編:公雪、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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