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21年“專升本”政策發布,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4月24日、25日

2021年01月22日09:52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
 
原標題:山東2021年“專升本”政策發布,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4月24日、25日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專升本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4月24日、25日。

山東省專升本招生對象仍分為“高校推薦考生”和“自薦考生”兩種類型,滿足了不同群體參加專升本考試招生的需求。高校推薦考生和自薦考生有不同的升學通道,招生計劃、志願填報等相對獨立,錄取時採取相同的分數線標准。這種制度設計既兼顧了兩類考生的報考需求,又保障了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

《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切實加強專升本工作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報考條件

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遵守我國法律法規。

(二)身體健康。

(三)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有記過、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証書。

(五)應屆專科畢業生須通過畢業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評獲得學校推薦資格,或通過報考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應屆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經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的)均具有報考資格﹔應往屆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專科在校生或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后退役人員)均具有報考資格。

三、考生資格獲得

(一)高校推薦資格獲得。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獲得高校推薦資格。

(1)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於同年級、同專業的前40%。同專業使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分類排序。

(2)參加省級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學生。由學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証明材料,生源高校負責審定。

2.綜合素質測評。生源高校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並主動公開,確保測評工作標准明確、程序規范、過程嚴格、結果公平。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新創業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佔比例不少於80%。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的,其綜合素質測評標准與轉入專業其他學生相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要在全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確保公開透明。

(二)考生自薦資格獲得。

1.未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可參加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通過后可獲得報考該校的資格。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招生高校應於我廳下達2021年招生計劃后3日內,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公布分專業測試方案。專業測試包括兩門考試科目,每門考試科目應涵蓋1—2門專業基礎課程,由招生高校根據本校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自主確定。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方式以技能測試為主,其他專業測試方式以筆試為主。允許招生高校根據人才選拔情況,在不同年度對考試科目所覆蓋的課程及數量進行調整。測試標准由招生高校根據相關專業本科階段學習需要確定,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每所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結果,隻能用於報考本校相關專業。

全省招生高校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在2021年3月9日—15日間進行,招生高校具體測試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並公布。自薦考生應於2021年3月1日前登錄招生高校公布網站,按要求報名參加測試。同一專業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薦考生可根據招生高校測試時間安排,選擇參加一所或多所學校的測試。

(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經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的建檔立卡考生應於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出申請,由生源高校整理匯總,將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省教育廳會同省扶貧辦審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開展報名工作。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於3月18至19日到考試地點所在市的市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証原件和復印件、專科(高職)畢業証原件和復印件(應屆考生需攜帶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及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証明)、士兵退役証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具有山東省轄區戶籍的証明材料(如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証明等)。

(五)公示及名單報送。

1.名單公示。通過高校推薦、考生自薦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由生源高校、招生高校分別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具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資格的名單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2.名單報送。公示無異議后,生源高校、招生高校要分別將具有高校推薦、考生自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資格的名單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網址為http://zsb.sdzk.cn)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高校推薦考生名單由生源高校於2021年3月1日—4日報送,考生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証號、專科畢業院校、畢業專業、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照片(由生源高校採集)等。

自薦考生名單由招生高校於2021年3月22日—25日報送,考生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証號、專科畢業院校、畢業專業、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獲得報考資格的本科院校、獲得報考資格的本科專業、照片(由招生高校採集)等。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名單由生源院校於2021年3月1日—4日報送,考生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証號、專科畢業院校、畢業專業、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照片(由生源高校採集)、建檔立卡所在省等。

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由市招生考試機構於2021年3月24日前將審核通過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單信息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証號、性別、士兵退役証編號、畢業証書編號、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畢業學校、畢業專業、照片。

四、招生計劃

(一)高校推薦考生招生計劃。根據招生院校辦學基本情況及生源情況綜合確定(具體招生計劃待上級部門下達后另行通知)。

(二)自薦考生招生計劃。對參加專升本統一考試,達到同學校同專業錄取標准的自薦考生,單獨增列招生計劃。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單列計劃,招生高校及計劃安排按照同專業高校推薦考生錄取比例上浮10%確定,上浮后錄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執行。

(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實施單列計劃,招生高校及計劃安排按照同專業高校推薦考生錄取比例上浮10%確定,上浮后錄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執行。

五、統一考試報名

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含高校推薦考生、自薦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於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登錄“信息平台”(網址為http://zsb.sdzk.cn),填報本人基本信息,同時選報一個與本人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專業,並繳納相關費用。選報專業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所學醫學類專業應保持相同(專科中醫骨傷專業除外,升本時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

六、統一考試安排

2021年普通專升本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4月24日、25日。考試科目為4門公共基礎課,包括英語(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程為非英語的考政治)、計算機、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分為高等數學Ⅰ、高等數學Ⅱ、高等數學Ⅲ),每門科目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總分滿分400分。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公共基礎課依據《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考試公共基礎課考試要求》組織命題。

七、志願填報

公共基礎課成績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高校推薦考生的成績和招生計劃,分專業劃定填報志願資格線。達到填報志願資格線的高校推薦考生和自薦考生,根據其在統一考試報名時選擇的專業,登錄“信息平台”(http://zsb.sdzk.cn)填報志願。高校推薦考生可以填報所報專業內的任何高校,最多填報30個院校平行志願及“是否服從院校調劑”志願,自薦考生隻能填報所報專業內其獲得自薦資格的高校。志願填報日期及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公布。

同時具有高校推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退役士兵多個報考資格的考生,自主確定一個報考資格參加志願填報和錄取,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八、投檔錄取

(一)高校推薦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和分專業招生計劃設定最低投檔線,按平行志願規則投檔。

(二)自薦考生如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未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自薦考生不予投檔。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專項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錄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執行。

(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錄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執行。

(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要求,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免試升入本科高校相關專業學習,具體辦法參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高職(專科)學生參軍立功退役后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魯教廳辦發〔2016〕8號)執行。

(六)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作為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我省高校應屆高職畢業生,具備保送至本科高校深造的資格。招生高校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流程如下:

1.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向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請。

2.招生高校對申請保送的獲獎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根據學校選拔要求組織相關綜合考核,免於技能考核。

3.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在本校官方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擬錄取保送生名單須於2021年3月22日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九、入學和培養

(一)新生入學。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准考証、普通專科畢業証等按規定時間到錄取高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錄取高校應在學生報到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

(二)培養方案。各招生院校應結合專升本學生特點、人才培養目標和社會需求等,分專業制定本科階段人才培養方案,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各招生院校應於3月31日前,將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報我廳高教處備案。

(三)畢業証書。專升本學生修業年限一般為二到四年,學生達到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証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証書須標注“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學校授予相應學位。

十、組織實施

(一)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專升本招生政策,指導、監督專升本組織實施,審核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制定專升本報名、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等環節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高校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招生錄取工作,對違紀作弊考生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地區考試組織等相關工作。

(四)生源高校負責本校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和報考資格審核等工作。負責進行誠信考試宣傳,按照有關規定對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五)招生高校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和備案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4號)制訂專升本招生章程,經我廳核定后向社會公布。負責公布自薦考生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方案,組織測試並確定合格名單。對報考本校的考生,依據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六)各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堅持標准、嚴格程序,確保專升本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嚴禁在綜合素質測評、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弄虛作假,嚴禁招生高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參與考前輔導、培訓。對利用不正當手段為不具備考試資格的考生獲取考試資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紀依規追究責任。(王原)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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