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打掉劉惠明等人黑社會組織

2020年11月28日17:47  
 

2018年1月,中央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在全國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具體安排,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一把手”工程,確保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不斷向縱深推進,今天的《掃黑除惡進行時》我們來看看章丘區打掉的劉惠明等人黑社會組織案。

2018年4月,有關部門接到舉報信,稱劉惠明一伙涉嫌組織黑社會 並詳細列舉了八條重要線索。接到舉報線索后,章丘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對該線索進行核查。

經查明,劉一伙07年開始糾集有前科人員,靠暴力或軟暴力、壟斷工地、放貸、為非作惡。警方查實,劉惠明通過發放高利貸和爭奪建筑地盤,在十多年的時間裡積累了巨額資產,並通過支付工資、提供交通和住宿費用等方式為該組織的運作和發展提供了支持。2007年以來,劉惠明為擴大建設項目的市場勢力,組織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

經過一年的工作,犯罪嫌疑人對所有案件的犯罪事實都供認不諱,在打擊的同時,公安機關還不忘打財斷血。在案件的偵查階段,章丘區人民檢察院就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在審查逮捕階段,辦案檢察官就以起訴標准對案件進行審查把關,及時跟公安機關溝通補充偵查。

對於卻屬涉黑的人員,檢察機關依法提起訴訟,而對於不屬於涉黑的人員,檢察官也在區政法委牽頭的聯席會議上進行了詳細的闡明。

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判處劉惠明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舋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非法處置和查封財產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全部個人財產。其余被告被判處19年至兩年的有期徒刑,並被處以罰款等附加處罰。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章丘區掃黑辦牽頭,不斷創新辦案模式,全力推進專項斗爭的開展。“黑惡必除、除惡必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自開展以來,章丘區各級政法機關切實發揮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有力的打擊了黑惡勢力,維護了社會穩定,極大地增強了章丘區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來源:天下泉城

(責編:宋歌、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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