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15-20分鐘!山東大中小學強化落實早操制度

2020年09月25日14:43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
 
原標題:早操15-20分鐘!山東大中小學強化落實早操制度

在全省中小學和高等學校進一步強化落實早操制度,學校要根據本校作息時間統一組織安排出操,出操時間原則上為15-20分鐘。一般以跑步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繩等具有一定運動量且適合集體活動的項目。學校應制定早操實施方案,確保早操質量和鍛煉效果。

9月25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出關於進一步落實早操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增強學生體質,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根據《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和《“健康山東2030”規劃綱要》要求,決定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省中小學和高等學校進一步強化落實早操制度。

通知要求,加強對早操活動的組織管理:

(一)充分保証時間。學校要根據本校作息時間統一組織安排出操,出操時間原則上為15-20分鐘。寄宿制學校要全面落實每天早操制度,鼓勵非寄宿制學校開展早操活動。特殊天氣或特殊情況下可不出早操。

(二)科學設計內容。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生理、季節等實際合理安排早操活動內容。一般以跑步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繩等具有一定運動量且適合集體活動的項目。

(三)合理安排場地。早操應在校內運動場、體育館或教學樓、宿舍樓間空地等場地進行。不得組織學生到校外馬路、廣場或其它公共場所出早操,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四)切實提高質量。學校應制定早操實施方案,由體育部(組)負責活動場地安排、活動內容設計、運動負荷控制等工作﹔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體育教師、班主任、輔導員、值班教師等負責具體落實,確保早操質量和鍛煉效果。學校應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教師帶操按課時記入工作量。

通知強調,一要加強督導檢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對學校早操組織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督導檢查,認真落實學校早操實施方案,確保取得實效。二要創新活動形式。鼓勵學校和教師自編自創易學、易做、運動量適中、受學生歡迎的早操項目,不斷提高早操活動質量。三要堅持陽光體育。落實“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制度,加強學生課外鍛煉,不得以早操取代大課間體育活動,確保到2022年學生每天校內陽光下體育活動時間達到1.5小時。(王桂利)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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