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是城市的血脈,交通文明是社會文明最直觀的體現。7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山東大學,對外發布《濟南市文明交通行為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導則》是我國首部專門指導交通參與者如何安全、文明、規則出行的交通行為規范,亦是公安交警部門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加快打造魅力泉城”總體部署的具體措施,通過規則之“通”實現城市之“通”,通過“交通文明”引領“社會文明”,有效促進整個城市的安全、文明與和諧,為建設“大強美富通”現代化國際大都市貢獻文明力量。
強化功能定位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自2019年7月開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與山東大學聯合開展了“濟南市道路交通文明綜合能力提升”課題研究。該課題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濟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濟南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策劃指導下,結合濟南市道路交通運行狀況、城市文明建設情況以及市民群眾出行特征等要素,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專家論証,歷時一年時間,共同編纂了《導則》,對提升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理念和行為習慣,推動新時代交通出行方式的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濟南市文明交通行為導則》發布儀式現場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濟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配套文本,《導則》旨在讓廣大市民群眾全面、系統地學習掌握道路交通行為規范,積極踐行綠色、低碳交通方式,自覺承擔社會責任,養成文明交通出行習慣,對進一步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倡導新時代交通出行方式、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指數具有特殊意義。《導則》兼具法律的強制性和道德的約束力,既有對道路出行領域規范的整合、優化和提升,也將一些事關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的提示性、引導性常識確立為通行規則。
創新出行理念塑造現代交通文化
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出行行為習慣都影響著整個城市的交通形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曹鳳陽介紹,《導則》以引起市民對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的思考為基礎,立足塑造現代交通文化,倡導“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綠色出行、智慧出行”四種出行理念,從而達到安全、文明、高效出行。當前,我國已經進入汽車社會,但還沒有建立起相應的汽車文明,汽車文明的重要內涵應當是以人為本,是人與人、人與車、車與車之間多種關系的和諧發展。每個人都應該從自身做起,樹立公德意識和系統觀念,通過共建共治共享,使泉城濟南更加宜居宜業宜行。同時,通過規則的確立,彌補當前路權劃分失衡的現狀,保護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出行空間,真正做到公交優先、步行光榮和慢行交通神聖不可侵犯,讓採用公交、步行或非機動車方式出行的人群受到尊重,進而將這種尊重向全社會傳遞,最終建立更加和諧的交通秩序。
道路不能無限拓寬,能讓有限的道路變得寬暢的,不僅有對規則的堅守,還有對文明的信仰。《導則》將國內外道路交通出行領域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宣傳教育內容知識進行了全面匯集、梳理,將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規中的交通出行規則進行了歸納、整合,具有較強的集成性和系統性,便於廣大交通參與者系統、連貫地學習掌握統一的交通行為規則。與生硬的法律術語不同,《導則》對法律法規中的法言法語進行了通俗化解讀,並輔以大量的實景化插圖,增強了交通出行規則的可視化和可接受性,便於讀者自己學習,理解掌握。
深化規則規范做好交通行為指引
由於交通共享主體種類比較多,且不同主體既有共同遵守的出行規則,也有個別遵守的出行規范,如何科學設計《導則》的框架結構是編制工作的關鍵。《導則》的總體框架結構分為序言、正文和附圖三個部分。正文部分主要包括8個篇章,分別是:理念篇、通識篇、步行篇、騎行篇、駕駛篇、乘車篇、應急救援篇、交通事故處理篇,基本涵蓋了所有的交通出行方式和交通事件處理方法。其中,理念篇和通識篇,從交通出行的基本理念、通識規則兩個方面,明確了市民群眾普遍適用的出行理念、通行規則,以及文明出行的道德守則,適用於所有的交通參與者和出行方式。步行篇、騎行篇、駕駛篇和乘車篇,涵蓋了市民日常出行的基本方式,包括具體的通行規則、安全要求、文明要求,以及對特別人群的關愛和特殊天氣的應對,並遵循從一般到特殊的邏輯漸次展開。
為了幫助市民更直觀、便捷地了解和掌握交通出行中的基本規則,從通識篇到乘車篇共提煉出了38條“你必須知道的交通規則”,以插頁的形式放在每章的開篇位置;同時,為了增強本書的形式美感和閱讀趣味性,在正文部分使用了大量表格,不同類別的規則規范通過不同顏色的表格予以示明。此外,針對交通出行中可能遇到的應急救援、交通事故處理等突發交通事件,編制了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處理能力的知識和技能,對安全知識、道路語言等內容也作了系統、細致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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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條“交通規則”
○通識篇:
1.尊重路權,各行其道;
2.車輛應當右側通行;
3.紅燈必停,黃燈勿沖;
4.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5.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時應當讓行;
6.駕駛人、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撒物品;
7.不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地方停車;
8.停車、行走不得佔用盲道。
○步行篇:
1.行人要走人行道,橫過道路要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
2.橫過道路時不要斜穿;
3.橫過道路遵循“左看、右看、再左看”的過街原則;
4.橫過道路時“車讓人、人快行”;
5.行進中不要突然改變方向;
6.夜間出行盡量穿著白色衣物或佩戴反光標識,雨天出行盡量穿著或使用顏色鮮明的衣服或雨具。
○騎行篇:
1.騎自行車上路必須年滿12周歲,騎電動車上路必須年滿16周歲;
2.騎車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下車推行;
3.在路口左轉時,應當遵循“二次過街”原則;
4.騎車轉彎應當伸手示意或開啟轉向燈,不要突然猛拐;
5.駕乘摩托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鼓勵其他騎行人主動佩戴安全頭盔;
6.車輛不要亂停、亂放。
○駕駛篇:
1.嚴禁酒后駕駛;
2.駕駛汽車要系安全帶;
3.超左不超右;
4.不插隊、不搶行;
5.遇路口交通擁堵時,應當在停止線外停車等候,即使綠燈也不得進入;
6.遇車道減少時,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7.變更車道時,應當“先觀察左側、后打轉向燈”,不得連續變更2條以上機動車道;
8.轉彎讓直行,相對方向右轉讓左轉;
9.右轉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
10.夜間行駛時,兩車相距150米以內不要使用遠光燈;
11.倒車時要回頭觀察;
12.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
○乘車篇:
1.右側上下車;
2.先下后上,注意過往車輛;
3.乘車人不要有妨礙駕駛人安全駕駛的動作和言辭;
4.乘坐摩托車應當在駕駛人后座正向騎坐,不要反坐或側坐;
5.未滿10周歲兒童應當乘坐汽車后排座椅,未滿4周歲兒童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6.開車門時,應當用遠離車門一側的手開門,並轉頭查看側后方情況。(楊晨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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