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行業潛規則:山寨公司通過競價排名博得關注

2020年10月19日10:45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經緯
 
原標題:搬家行業潛規則:山寨公司通過競價排名博得關注

● 依靠高仿知名搬家公司,再通過網站競價排名進入大眾視野,已然是搬家行業裡慣用的秘訣

● 搬家公司的門檻並不高,一輛車、幾個人就可以做生意,有些甚至沒有固定的貨車和工人,有活時才會臨時雇佣,基本技能、物品安全、合同文本、路線設計等標准近乎空白

● 搜索引擎企業既然通過“競價排名”賺取廣告費,就有義務向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搜索引擎服務。如果消費者通過“競價排名”搜索引擎查到虛假信息,導致消費者財產受到損失,搜索引擎公司應為其提供的虛假信息承擔相應責任

“金九銀十”,正是一年之中最熱的換房季。

很多小區內,近日都有搬家公司造訪。如果留意觀察,會發現不少搬家公司的名字大同小異,相似度極高。而這並非偶然,《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在採訪中發現,依靠高仿知名搬家公司,再通過網站競價排名進入大眾視野,已然是搬家行業裡慣用的秘訣。

前段時間,歌手遇天價搬家費的新聞一度引爆網絡,引發社會對搬家行業中“高仿”等亂象的關注。與山寨橫行相伴而生的通常還有坐地起價、人身騷擾等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等擾亂市場秩序、損害行業利益的行為。

如何遏制這類行為,讓搬家行業風清氣正,是當下亟待關注的問題。

歌手遇天價搬家費

牽出行業隱藏亂象

歌手、作家吳虹飛沒有想到,一次搬家后自己竟然收到總額高達1.8萬余元的賬單。

這與她此前從搬家公司所獲取的收費信息不同。搬家前,她試圖從網上尋找“北京搬家公司哪家最好”的信息,搜索結果第一名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方兄弟公司)。點進這家與知名搬家公司——“兄弟搬家”相近的公司官網后,吳虹飛撥打了網站上的聯系電話。

四方兄弟公司搬家后,吳虹飛被要求給付事先未被告知的費用,賬單總額高達1.8萬余元。四方兄弟公司工作人員稱,使用一輛車收費300元,10公裡外每公裡增加6元﹔從小區門口到家中有200米需步行,收取200元﹔此外,不收取拆卸家具費用。

吳虹飛稱,自己搬家的距離約30公裡,使用了兩輛車、6名搬家工人。按約定,各項費用加起來應為1500元至2000元。

吳虹飛在微博上曝光此事,引發很多網友共鳴。不少人都有過遭遇山寨搬家公司權益受侵的經歷:或是隨意加價,或是貨物受損丟失,或是態度惡劣,或是受到騷擾威脅……搬家行業的亂象一時間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

不僅消費者深受其害,那些被高仿的“李逵”們,也苦之久矣。

廣州市大眾搬屋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搬屋)副總經理侯卓恩坦言,作為全國首家創立的搬家公司,仿冒大眾搬屋的假冒者及大量劣質的搬家公司這些年來“就像遍地開花般涌現且從未停止”。

假冒不說,還不規范,傷害了真大眾搬屋的商譽。據媒體報道,廣州市海珠區濱江花園一住戶搬家到清遠,結果來了兩輛搬家車,都自稱是大眾搬家。為辨真假,最后請來了警察。而先來的假大眾“上門就要紅包”,以“圖個好彩頭”,否則就不給搬了。

類似的事情發生得多了,令侯卓恩很是擔憂,“有一天會不會‘劣幣驅逐良幣’,令整個行業遭遇毀滅性打擊”。

這種擔心並非多余。“500米的距離,層層加碼到3600元”“搬家公司說,我知道你家在哪,不給錢就天天上門”“談好的2000元,坐地漲價至1.8萬元”……

在不少網友的印象中,“專業、規范、低價”是很多山寨搬家公司的自我標榜與虛假宣傳,真正和他們打交道隻能體會到“割韭菜的刀,還是‘搬家公司’快”。當試圖通過向監管部門投訴來解決問題時又會發生“找錯人”的情況。例如,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局在今年5月披露,收到多起針對山寨搬家公司的投訴,僅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板橋新城轄區就接到了35件山寨“螞蟻搬家”的投訴。按照公司登記信息找不到山寨公司的地址,根據其電話指引到了經營地址,發現是一家鴨子店。

而吳虹飛所遇到的四方兄弟公司,也是借了知名搬家公司“兄弟搬家”的光,媒體調查后發現,無論是官網公布的地址還是工商注冊地址,均查無此公司。

多重因素層層疊加

山寨搬家公司成風

如何看待這種“蹭名牌”的高仿行為?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叢立先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這種行為存在兩種可能:一是侵犯商標權,通常知名搬家公司會將自己的企業名稱同時注冊為商標,即便沒有注冊的,經過長期使用,得到社會廣泛認可,也可以形成未注冊的馳名商標,或者說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都受到法律保護,而且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保護力度都非常強。山寨搬家公司“打擦邊球”的做法,構成了對知名搬家公司商標權的侵犯。二是構成不正當競爭,使用其他企業名稱、包裝裝潢,造成混淆,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明確禁止的。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也認為,這種“蹭名牌”行為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侵犯了被仿冒品牌的知識產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而且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正規企業打造一個品牌,必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而冒牌企業以低價攬活,然后再以各種名目亂收費,根本不用考慮品牌形象投入。不僅讓正規企業深受傷害,也讓行業的口碑備受質疑。”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去年出台的新商標法,更是加大了對商標侵權的懲處力度,但為何在搬家行業“高仿”幾成行業潛規則,較為普遍和嚴重呢?

在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董炳和看來,根本原因在於機會主義盛行,“很多市場主體隻想掙快錢,不願誠實、本分地經營,這種現象在其他領域和行業裡也同樣存在”。

同時,與商譽的特性有關。“山寨者通過使用與知名企業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字號,盜用知名企業的商譽。一旦有消費者上當受騙,不好的評價或負面的影響又指向該知名企業的商標或字號,山寨者大不了再換一個名牌來傍。‘兄弟’名聲壞了,還有‘父子’或‘姐妹’。”董炳和說。

董炳和分析,這種現象在搬家領域的盛行,可能還與服務商標有關。由於服務商標在消費者接受服務的過程通常不會附隨服務內容一起呈現在消費者面前,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前也難以判斷出服務質量的好壞,山寨者有機會對服務提供者的真實身份進行掩飾,讓消費者誤認為其將要接受的是知名經營者提供的服務。

在陳音江看來,原因在於部分不誠信商家通過“蹭名牌”,可以輕鬆牟取暴利﹔部分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不強,過於忍受和退讓,讓冒牌企業氣焰更加囂張。“像搬家服務這樣的行業,大多企業是憑發送小廣告或在網上發布信息招攬業務,加上消費者的品牌消費意識也不強,主要是根據其報價作出最終選擇,所以也給那些不誠信搬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

叢立先認為,除了缺乏誠信外,還有兩個原因就是違法成本太低、執法還不夠有力。叢立先提醒,在搬家領域的“高仿”侵權事件中,很少看到權利人維權,這次引發輿論關注也是因為山寨搬家公司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和公共利益。

叢立先分析,這與搬家行業的特點有關。搬家公司的門檻並不高,一輛車、幾個人就可以做生意,有些甚至沒有固定的貨車和工人,有活時才會臨時雇佣,基本技能、物品安全、合同文本、路線設計等標准近乎空白。也就是說,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很多都是與商品經濟或者高新技術有關的,素質比較高,注意知識產權的保護,但搬家行業在這方面比較欠缺。尤其是很多時候搬家公司雇佣一些社會閑散人員,“江湖氣”比較重的特點,讓權利人比較忌憚,不敢舉報,從而姑息了山寨公司的高仿行為。

競價排名博得關注

搜索引擎或為幫凶

當然,也有敢於和山寨公司硬碰硬的,大眾搬屋就是其中一個。侯卓恩透露,自2016年起,大眾搬屋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成立了專項的法務部門對山寨公司進行起訴。迄今為止,大眾搬屋的維權訴訟已達到兩位數。

這些訴訟目前全部勝訴,但侯卓恩說,被侵權的現象並未真正消失,總還是有高仿搬家公司出現,導致維權訴訟一直在進行中,他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終結維權之路。

維權並不容易。據了解,搬家行業作為社會民生的服務性行業,除了解決一般市民搬家的剛性需求,也為各種部門、機構、企業提供搬遷服務。在保証服務質量和行業良好發展的經營過程中,其所投入的管理成本高昂,並非暴利行業。“企業的維權成本不斷增加,投訴難、流程長、成效低,導致合法經營的搬家公司生存受到極大的威脅和挑戰。”侯卓恩說。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搜索引擎的指向,讓客戶容易將山寨公司當成“真李逵”,源源不斷地送上門供其“割韭菜”。

在吳虹飛與四方兄弟公司的那單搬家業務中,就有著搜索引擎的重要“貢獻”,四方兄弟公司正是她從搜索引擎中找到的排名第一的搬家公司。

媒體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往往在競價排名中投入重金,四方兄弟出事后,有人曾幫其算過,每天用在搜索引擎上的花銷不會低於6000元。另有搬家公司搬運工表示,他所在的公司高度依賴58同城、百度等網站的競價排名。由於競價排名費用昂貴,搬運工的人工費用遭到壓縮。他所在的公司工人提成隻有約10%,如果兼任司機,提成可以達到18%。而微薄的回報下,工人們更願意在報價中做手腳,以賺取額外報酬。這也是造成搬家行業亂象的一個原因。

董炳和指出,搜索服務提供者難辭其咎。山寨者之所以能夠成功,與其向消費者傳遞服務來源信息的方式有關。在網絡時代,消費者主要依靠互聯網(包括移動互聯網)來獲取相關信息。“如果消費者親自到山寨者的經營場所去考察、商討,上當受騙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將虛假信息傳遞給消費者的過程中,搜索服務提供者起了很大作用。”

“搜索引擎等是重要的幫凶。”叢立先說,競價排名的都應在顯著位置打上廣告的標簽,如果僅僅是因為誰拿的錢多就把誰排在前面,搜索引擎、應用程序等就有幫助侵權的嫌疑,“商標侵權強調幫助者主觀上知道(應知和明知),如果知道還為之即構成幫助侵權,要追究搜索引擎等的幫助侵權責任。對於大面積侵權這種行業亂象,可以認為搜索引擎等沒有盡到信息審核的基本義務,是存在過錯的。行政執法機關可以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陳音江也注意到,為了爭取更多廣告費,不少搜索引擎企業打破自然搜索機理,採用人工干預的手法將搜索結果調到靠前位置。“搜索引擎企業既然通過這種‘競價排名’賺取廣告費,就有義務向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搜索引擎服務。如果消費者通過‘競價排名’搜索引擎查到虛假信息,導致消費者財產受到損失,搜索引擎公司應為其提供的虛假信息承擔相應責任。”

陳音江認為,因為“競價排名”干擾了自然搜索原理,違背了技術中立原則,也產生了實際廣告效果和廣告收益,所以搜索引擎公司及信息發布者的行為應該構成廣告行為,應受廣告法調整。

加強執法打擊力度

解決異地注冊問題

易觀數據分析顯示,2021年同城貨運市場規模預計將突破1.5萬億元。在貨運市場急劇擴張之下,規范搬家行業市場,充分保護知識產權的需求就更顯迫切。

搬家行業的亂象已經引發監管層關注。今年早些時候,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搬家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提醒告誡本市搬家行業經營者,加強價格管控,穩定價格水平,維護價格秩序。提醒告誡書要求,各公司官網要醒目公示收費標准,細化服務收費項目﹔消費者電話咨詢時,要事先告知收費標准以及可能產生費用的重要信息且雙方確認,避免價格糾紛。

那麼,如何根治搬家行業的“蹭名牌”等頑疾?叢立先認為,一方面要治理侵權,加強打擊力度,對於這種廣泛且比較惡意的行為,應該採取最嚴格的頂格處罰,才能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同時要堅持長期執法。對於搜索引擎等實施的幫助侵權行為,也要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

董炳和提出,應從兩個方面著手治理:一是嚴厲整治山寨者的行為,加強商標、商號的保護﹔二是強化搜索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尤其是競價排名、推送廣告等情況下,應將搜索服務提供者直接作為共同侵權人,與山寨者承擔連帶責任。“學術界和實務部門大多將搜索服務提供者作為間接侵權人,隻要求其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可能有其合理性,但在當前經濟技術條件下,應當改變這一看法和做法。”

陳音江稱,搜索引擎服務商應該對其推薦內容進行具體審查,同時應把廣告性質的搜索結果與自然搜索結果區分開,對競價信息予以清晰且顯著的標明,方便消費者了解真實信息。

此外,業內人士還呼吁,減少工商營業執照異地注冊問題困擾。

《法治日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異地注冊是搬家行業存在已久的問題,它令在行業擁有高知名度的品牌受到的滋擾更加嚴重。山寨公司的基本套路就是在外地注冊當地的某知名搬家公司后,再到當地成立分公司,然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山寨分公司的名義冒用知名搬家公司的品牌來進行侵權和欺詐。大眾搬屋、螞蟻搬家等公司都曾受到這類問題的困擾。(張維)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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