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數據安全,不要“數據圈地”

2020年09月25日10:03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原標題:要數據安全,不要“數據圈地”

21世紀是數字化時代,網絡空間中的數據量呈現出井噴式增長。據世界經濟論壇估算,僅2020年全世界的數據量就將達到44垓(ZB)。其中,據不完全統計,僅谷歌搜索的日訪問量就高達40億次,社交媒體臉書的月活躍用戶量甚至比中國人口總量還要多,每天產生4兆比特的數據,包含100億條消息、3.5億張照片和1億小時的視頻瀏覽。

毫無疑問,在數字化時代,數據已經成為人類存在的另一種方式,個人、群體和社會的很多行為和心理都可以通過數據反映出來。借助大量數據,人們可以發現各項看似無關因素之間的關聯,系統了解社會運行的總體情況,分析潛藏在各類信息背后的問題。數據已然成為同物質資源、人力資源同等重要的基礎生產資源。

然而,在網絡空間數據爆發式增長推動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同時,網絡空間全球數據安全風險問題也日益凸顯。

當前,數據資源已經成為最核心的生產要素,對數據資源的爭奪已經成為國與國之間競爭的焦點。為了攫取和佔有海量數據,壟斷資本竭力利用現代信息通信技術,在全球構筑數字化平台生態圈,千方百計地通過花樣翻新的“數字圈地”,大肆收集人類生產生活信息數據,以實現對數據的剝奪性佔有。當今世界,少數掌握著數字平台的科技巨頭和壟斷資本,競相打造平台經濟生態圈,竭力擴張“數據領地”,構筑“帶圍牆的花園”,以期獨享數據流和數據池,並同時獲取他人無法逾越的競爭優勢。

事實上,壟斷資本對數據的剝奪性佔有,本質上就是一種“數據殖民”。在數字化平台革命的助力下,壟斷資本通過對人類生產生活的數據提取和價值挖掘,意在對數字化時代的全球社會進行再建構,並在悄無聲息中實現資本邏輯對人類經濟社會秩序的塑造。客觀來看,壟斷資本和技術理性霸權的合謀,實際上遵循的就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而這已然威脅著全球網絡空間數據安全和數字經濟的和平、安全、開放和合作發展。其導致的后果就是,不僅將阻礙多邊主義世界格局的形成,而且極易打破安全發展、公平正義的世界秩序,進而造成世界秩序的混亂乃至發生戰爭。

更有甚者,2018年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了《澄清境外數據的合法使用法案》(又被稱為《雲法案》),除了對重點領域、重要行業的敏感數據實施禁止或限制管理,同時規定美國聯邦執法部門能夠強制位於美國的電子通信或遠程計算服務提供商披露其擁有、保管或控制的數據。美國出台該法案的目的,就是要使美國繞過數據所在國的監管機構、直接調取他國數據的行為合法化。

數字世界的諸多亂象表明,世界各國共同維護網絡空間數據安全,構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全球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已是迫在眉睫、十分必要。為此,中國在9月份發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呼吁世界各國遵循秉持多邊主義、兼顧安全發展、堅守公平正義三大原則,加快構建全球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加強世界各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全面合作與共同發展,平衡處理技術進步、經濟發展與保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關系。《倡議》強調要全面客觀地看待數據安全問題,積極維護全球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供應鏈的開放、安全、穩定﹔反對破壞他國關鍵基礎設施、竊取重要數據或針對他國進行大規模監控、侵害個人信息﹔闡明對數據本地存儲、網絡犯罪治理的三項主張﹔提出針對信息技術企業誠信務實的要求。

《倡議》提出的主張無疑是正確的。網絡空間是人類共同的活動空間,網絡空間前途命運應由世界各國共同掌握。全世界各國應該攜手打造各方都普遍接受的網絡數據安全規則,開創一個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共同推進網絡空間全球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建設,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這顯然有利於維護世界各國利益和推動人類社會進步。

和現實空間一樣,網絡空間中世界各國一律平等。任何形式的“數字圈地”和“數據殖民”,任何國家對數據的剝奪性佔有,任何形式的數據壟斷、任何無序的數據競爭和平台競爭,都應遭到反對和抵制。世界各國應求同存異,加強交流、合作與對話,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姿態管控分歧,積極建立多邊國際合作機制,共同維護公平、公正、開放、非歧視的數據營商環境,以加強國際社會間的數字合作,推進數據產品安全有序地商品化,並進而構建共建共享、合作共贏的世界數字經濟體系。

眾所周知,在相當長時間內,個別國家不斷制造各種理由借口,甚至大行霸權霸凌霸道,侵犯他國的數據管轄權,威脅數據所在國的信息安全。這種數據監視、數字暴政和數字霸權主義,受到世界多方批評和抵制,理應被摒棄。

當前,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數據掌握的多寡已經成為國家軟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標志。重視數據安全、保護本國公民隱私,已經成為全球共識。面對數字時代的新形勢新問題,各國應當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有序的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在堅持尊重網絡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四項原則的基礎之上,切實抓住數字機遇,共謀合作發展,共同承擔並履行數字時代的全球數據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共同構建和維護網絡空間全球數據共同體及其安全治理體系。

(作者:楊嶸均,系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華東政法大學基地研究員)

(責編:聶俊穹、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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