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台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存在這八種情形將被列入“黑名單”

2020年09月24日09:26  來源:大眾網
 

9月23日,記者從山東省住建廳獲悉,為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的八種情形,同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將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通報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辦法》自2020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7日。

《辦法》明確提出,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優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單”構成。其中,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在工程建設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等,受到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信息,以及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場主體,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一)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個人執(職)業資格、注冊証書的﹔(二)發生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挂靠及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挂証”或者單位違規使用“挂証”人員,受到行政處罰的﹔(四)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五)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七)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因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或司法部門認定負有刑事責任的﹔(八)揚塵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辦法》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建筑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錄入省、市平台,並依法向社會公開。有關部門、群團組織認定的建筑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自應當知悉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錄入省、市平台,並依法向社會公開。

建筑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公開期限為:(一)基本信息長期公開﹔(二)優良信用信息公開期限為3年﹔(三)不良信用信息公開期限為1年,並不得低於相關行政處罰期限﹔“黑名單”管理期限為自被列入之日起1年。在管理期限內未再次發生“黑名單”情形行為的,期滿后由原列入部門將其從“黑名單”移出,轉為不良信用信息再公開2年,並不得低於相關行政處罰期限。

《辦法》同時明確了評價工作主體、標准、因子、依據、應用。信用評分採用綜合評價法。信用評級根據信用評分結果評定,分為AAA、AA、A、B、C五個等級,並將建筑市場主體劃分為誠信守法、輕微失信、一般失信、嚴重失信四類,實行差異化監管。誠信守法類信用主體包括AAA、AA、A級﹔輕微失信類對應信用主體B級﹔一般失信類對應信用主體C級﹔嚴重失信類對應被列入“黑名單”的建筑市場主體。

《辦法》提出,對誠信守法的建筑市場主體,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行政許可、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市場檢查等方面實行“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激勵措施﹔在政策扶持、評優評獎等環節予以傾斜﹔對輕微失信和一般失信的建筑市場主體,納入“雙隨機、一公開”重點監管范圍,列為市、縣執法檢查的必查對象,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嚴重失信的建筑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在市場准入、招標投標、資質資格等方面採取約束和懲戒措施,不得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將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通報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張穩)

(責編:鄭浦麗、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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