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意義非凡的調研活動

2020年08月13日15:09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原標題:一次意義非凡的調研活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的改革開放拉開了序幕。隨著生產力的大發展,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一批又一批的農民走進鄉鎮企業務工生產,成為“棄土不離鄉,入廠不進城”的新型工人,也由此帶來了傳統意義上的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民階級和以職工為主體的工人階級結構的大變化。

按照馬克思主義劃分勞動者屬性的標准分析,可以確認鄉鎮企業職工隊伍雖“源於農”,但“已姓工”,具備了工人階級的特征,屬於工人階級范疇。但在當時的社會中,卻有著另一種不同甚至反對的聲音,說鄉鎮企業的農民工人“戶口在農村,家有責任田”,他們仍是農民階級范疇,否定是工人階級的一個組成部分。那麼,來自農村進企務工的這部分人員,應該姓“農”還是姓“工”,在鄉鎮企業要不要建立工會,是否吸收他們加入工會組織,維護這部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和協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和經濟持續增長,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成為社會大變革中的一個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引起了社會界、理論界各方面的關注和研討。

就在這一歷史大背景下的1994年,由全國總工會和國家有關部門聯合派人,來我省進行這方面的專題調研。我當時任省總工會組織部部長,省總安排我和副部長王紹鐘同志陪同一起調研。我們利用了半個多月的時間,從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淄博開始,又到濰坊、青島、煙台四個地區,走訪調研了20多個較大型鄉鎮企業,召開了由企業管理者、農民務工人員參加的40多個座談會,還參觀了務工人員的車間、食堂、宿舍、活動場所,查閱了務工人員的檔案和工資、福利發放情況。每到一地一企都親身感受到,他們每天8小時在車間勞動,每月按時領取工資,有很強的組織性紀律性。有的還把對象、孩子接到鄉鎮來住,一家人的生活費用主要或是全部都是從工資中支付。記得到蓬萊市登州鎮早在80年代初就建立的一家企業調研時,發現當時年齡較大的第一批農民務工人員,已經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在城鎮過退休生活。企業管理者和農民務工人員都普遍講到,他們就是地地道道的企業職工,與在企業的城鎮職工相比,已經沒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

因這次調研的課題看起來是農民務工人員屬性這一單一問題,但這關系到從農村到城市,從農民到工人的經濟社會發展大問題,也是我們黨和國家必須搞清和明確的一個新時代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工會系統與國家有關部門的調研人員都格外重視,總想在理論與實踐上搞清農民務工人員到底屬不屬於職工。不但在座談會上都提出一系列問題,與參加座談的上百人面對面交談,就是在火車、汽車上,吃飯、散步間,我們調研人員也在不停的探討、爭論。當時最為集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農民務工人員的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我們工會的同志反復強調,衡量一個自然人(除軍人、學生外)是不是職工,主要看他的經濟屬性,也就是他的主要生活來源,是來自企業的貨幣化工資收入,還是來自農村的農作物收入。前者應該為職工范疇,而后者應該為農民范疇。再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著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也必須有工會組織協調勞動關系。國家有關部門的調研人員顯然不願接受我們這一觀點,他們強調的是,農民務工人員現在的家鄉仍有土地,戶口還在農村,他們的社會屬性沒有發生變化,應是農民范疇而不是職工范疇,在企業建立工會也沒有必要。

一路辛苦調研下來,社會上的兩種觀點、兩種聲音,在我們調研者身上表現得非常充分。但事實越看越明白,道理越辯越清晰,我們更加堅定了農民務工人員就是工人階級組成部分和建立工會組織的信念。把全總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調研人員送走后,我和紹鐘同志商量並由我執筆把調研成果進行整理,以我們兩人名義先后在《山東工人報》、《大眾日報》發表了《加快鄉鎮企業工會組建步伐》文章。這期間的全國總工會也多次召開理論研討會,向中央提出廣泛建立鄉鎮企業工會的建議。最后中央定性農民務工人員為“農民工”,既區別於傳統意義上的農民,也區別於傳統意義上的工人。農民工屬於職工范疇,應同其他職工一樣,享受同等的經濟、政治、社會、生活待遇。從此,在鄉鎮企業建立工會,吸收農民工加入工會,成為各級工會的重點工作,我省青島市是率先在全國建立鄉鎮工會的地區之一。

目前,全省鄉鎮企業工會基本應建盡建,農民工會員也達到516萬人,極大的促進了工人階級隊伍的壯大,推動了工人運動的發展。這次不同尋常的調研活動,也讓我受益匪淺,至今記憶猶新,難以忘懷。

(作者簡介:齊太生,1973年參加工作,1975年入黨,2017年退休。曾任山東省總工會副主席、山東管理學院院長、省政協常委)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