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期限

2020年07月15日08:26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期限

  山東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期限

  中小微企業三項社保部分免征延長至12月底

  為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近日,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就延長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階段性減免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印發通知。山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根據通知,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職工按規定享受各項社保待遇。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中小微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繳費。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通知要求,各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減免范圍、減免時限和劃型標准執行,確保各項措施准確落實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統籌考慮今年減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調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預算。(張春曉)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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