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台意見,明確殘保金優先用於支持各種形式的殘疾人就業

2020年07月06日08:30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出台意見,明確殘保金優先用於支持各種形式的殘疾人就業

  山東省出台意見,明確殘保金優先用於支持各種形式的殘疾人就業

  殘保金標准調整為分檔征收

  為更好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作用,有效有力促進山東省殘疾人就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省殘聯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意見》。

  《意見》在貫徹執行《山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基礎上,將殘保金由單一標准征收調整為分檔征收,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意見》明確了殘保金征收標准上限。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保金﹔超過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

  在殘保金使用方面,《意見》提出,殘保金優先用於支持各種形式的殘疾人就業,不斷加大殘疾人就業資金投入規模,充分保障殘疾人在職業技能、崗位技能提升、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等方面培訓需求,滿足殘疾人在求職創業、就業援助、輔助性就業和與殘疾人就業崗位相關的無障礙改造、無障礙出行、殘疾人駕駛等支出,保障就業機構開展與殘疾人就業直接相關的就業創業服務。

  《意見》規定,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激勵力度,合理調整殘疾人就業崗位補貼、保險補貼、設施設備購置改造補貼等補貼標准。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殘疾人、畢業年度內高校殘疾人畢業生或者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小微企業吸納登記失業殘疾人和畢業年度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的直接獎勵力度,獎勵條件、標准由各設區的市確定。

  《意見》還要求,有關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開轄區范圍上一年殘保金收入和殘疾人事業支出情況、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並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將行業主管部門產生的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的用人單位信用記錄,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過信用中國(山東)官網公開公示。對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趙君)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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