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6月22日电(谈媛)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了解,今年2月份,山东省全面实施了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同时开发应用了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系统作为直报主渠道。本次《规定》是在此基础上,山东为切实规范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所制定的。
根据《规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照“谁排查、谁发现、谁上报”的原则,由排查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乡镇(街道)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直报系统)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直报。各级有关部门在排查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后,应当及时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规定》要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信息应当在隐患排查当日完成省级直报系统录入。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直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由属地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九条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实施细则》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等惩戒措施。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对每季度直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数量偏少甚至长期“零报告”的市采取专项执法等方式,抽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问责的同时,直接通报市人民政府并进行挂牌督办。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督导内容和驻点监管内容,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规定直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在年度考核中量化扣分。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时,对没有纳入直报系统的重大隐患,一律视为新发现的重大隐患,并按照《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进行问责。
山东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7月8日晚上,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详细】
山东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不负韶华,为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山东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一百年前,一群新青年高举马克思主义思想火炬,在风雨如晦的中国苦苦探寻民族复兴的前途。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旗…【详细】
韩正: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 新华社济南7月7日电 (记者齐中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韩正6日在济南主持召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