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菏泽4月23日电 (邢曼华 刘祺)4月17日11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接到一个投诉信息单,说当天民警马兆龙驾驶警车“公车私用”,接送家人。接到投诉后,高速交警非常重视,立刻对其驾驶的警车轨迹进行查询,发现马兆龙并没有公车私用,而是在高速上救助了来自青岛的孕妇及其家人。
4月17日10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马兆龙接到群众报警,在济广高速228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需要紧急处理,他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马兆龙看到车辆的事故比较严重,安全气囊已经弹出,而事故车辆是青岛牌照,其中一位乘客是孕妇,她因事故发生引起身体不适,孕妇的母亲也受到了撞击,急需送往医院救治。于是,马兆龙便驾驶警车带着这名孕妇及其家人紧急驶出高速。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在当天,马兆龙竟收到一条投诉。投诉信息单显示4月17日11时,他所驾驶的警车拉载家人“公车私用”。
看到这样的投诉,马兆龙感觉诧异又委屈。菏泽高速交警支队民警经对其所驾驶警车的轨迹查询发现,马兆龙当天送完受伤的孕妇,紧接着又返回高速路面处理了一起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救助事故车辆乘客的工作每天都在做,本来没想着向上级汇报,这次投诉事件,确实让人有些难受。”这次的投诉让这个硬汉第一次感觉委屈,“在送完事故车辆的孕妇之后,我又紧急返回高速救助了一名左腿大量失血的济宁驾驶员,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更不可能见到家人了。”马兆龙哽咽了一下,接着说:“这次投诉只是一个小插曲,有些市民以为我们只处理各种交通事件,但我们也会救助需要帮助的市民,今后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据了解,马兆龙是山东省十佳交警,也是菏泽交警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马兆龙副大队长平常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连续多年节假日没有休过一天,面对危险,他总是迎难而上。每次遇到重大、疑难交通事故,都是首选让他去处理。”高速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林波说。
据统计,从2008年开始,马兆龙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800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500余起,无一复核、上访,一直保持“零投诉、全满意”的办案记录。而这次投诉经查是恶意投诉,将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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