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提供创业场所 淄博创业者可申请入驻

2021年03月02日19:50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淄博3月2日电 (刘颖婕)近日,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孵化园区发布了入驻申请须知。园区可为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免除创业场所房租、物业、水电、冷暖空调等费用。

据介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孵化园区是淄博市人社局原劳动大厦改建而成,建筑面积为20648.4㎡,2017年5月开始运营,2018年9月被省人社厅评选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驻企业主要是科技创新创意型项目,包含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检测与保护、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广告传媒、网络与软件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等。

园区设有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系统、电子阅览室、成果展示厅、会议室、培训室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立了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人才客厅和共享(有偿)实验室服务,为入驻企业解决技术攻关、战略规划、市场开拓、风险评估、高新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创业实验(实操)场地难题。引进服务机构,提供法律、知识产权、高企认定、财税注册代理、风险评估、融资担保、基金风投等服务。

政策扶持

1、入驻创业者孵化期最长为3年,提供创业场所,免除创业场所房租、物业、水电、冷暖空调等费用。

2、建立创业导师团队,提供政策宣讲、战略规划、管理运营、市场开拓、法律法规等辅导与培训。

3、提供人才客厅和共享(有偿)实验室服务。包括专业人才、技术攻关、战略规划、市场开拓、资本运作、风险评估服务以及高新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创业实验(实操)场地支撑。

4、无偿提供会议室、培训室、接待洽谈室、创业沙龙室等配套设施场所服务。

5、引进资质好、实力强的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企业注册、融资、担保、法律、财税、知识产权等服务。

6、 实施服务专员制度。协助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进行相关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

受理入驻条件

(一)入驻创业者及企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并具备一定创业能力;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留学回国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优先入驻);

3、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创业者优先入驻;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注册2年以内的小微初创企业;

5、未入驻过其它创业孵化中心或创业园区的;

6、不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在职、退职、退休人员);

7、无知识产权纠纷和经济债务纠纷;

8、入驻企业无失信和违法犯罪纪录。

(二)创业项目及经营范围:

1、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保护、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传媒、动漫影视创作、网络与软件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等科技型创业项目以及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创新创意型的创业项目;

2、属于我市优先发展产业和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其他创业项目。

申报材料(线上填报,上传材料)

1、在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新增入孵申请基本信息;

2、上传创业项目规划书(企业<项目>介绍、团队情况、投融资计划、业绩情况、发展规划、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评估等内容);

3、录入企业人员花名册(可在“导入模板下载”模块下载表格填写后导入,或在提交申请单时在弹出对话框中直接录入)。

入驻程序

(一)入驻申报

1、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创业孵化中心”链接,点击“注册窗口”,进行用户自助注册。

2、注册完毕后,下载客户端,登陆“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点击左侧导航栏“企业入驻”-“申请入驻”,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创业规划书等材料,提交申报。

(二)孵化园区初审

孵化园区根据申请企业(创业者)填报的申请信息以及上传的创业项目规划书等附件,查看是否符合入驻申请条件,核对信息真实完整性。

(三)专家评审(评估)

孵化园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估),根据企业(创业者)提交的材料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分专业、分行业进行评审、答辩,提出入驻与否意见,孵化园区公布通过评审(评估)企业(项目)。

(四)签约入驻

信息化服务平台公布后,孵化园区与专家评审(评估)通过的企业(创业者)签订《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孵化园区入驻协议》,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申报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1、申报时间:3月5日至3月24日。

2、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

3、咨询电话:2856177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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