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政治 重质效 促治理

济南市检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

2020年12月17日18:07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省院和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政治为统领,持续提升站位,推动重大责任落地落实。

济南市院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提升专项斗争领导力。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工作专班,做到实时调度、精细部署、强力推动。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28次,制发各类制度文件20余个,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12次,深入基层督导调研7批次。以开展“业务提升年”为契机,采取专家会诊、庭审观摩、组织培训、案件研讨、案件评查等形式,全面提高干警打击黑恶犯罪能力和水平。两级院检察长发挥头雁作用,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数量占总数的47%,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决策部署执行力。把专项斗争作为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工作的重点,纳入督查巡察、督导检查、绩效评价重要内容,不断细化专项斗争评价标准,从组织保障、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方面全链条评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握职能定位 创新七项机制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彰显济南检察力量》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和最高检转发。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反馈落实力。对标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和省特派督导反馈的问题,逐项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采取挂图作战、列单销号、建账督办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任务,不断推动工作上新台阶。

二、以质效为生命,持续攻坚克难,推动黑恶案件办好办精。

牢牢把握依法严惩要求,加快节奏,确保系列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严”字为要,全力加快办案进度。紧紧围绕“山东战役”部署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优势兵力,坚持专案专班、优先办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快速反应打击链条。

二是坚持“精”字为本,全力开展会战攻坚。按照省院和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百日会战”“积案清零”“双清”“六清”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时保质完成检察环节各项清零攻坚任务。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25人,其中涉黑38人、涉恶487人;提起公诉102件656人,其中涉黑123人、涉恶533人。依法办理李鲲鹏涉黑案、贾金坡涉恶案、于恩齐“全省首例校园套路贷”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刘少荣等19人恶势力“套路搬”案,为全省第一例“套路搬”案,中央电视台给予专题报道。省扫黑办专门发来贺电对庞允盟涉黑案办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有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坚持“实”字为效,全力助推“破网打伞”。牢固树立“保护伞’线索应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理念。把有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移送、处理情况作为案件审查必有内容,部署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加强对已办和在办黑恶犯罪案件的审查和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移送涉黑恶问题线索404件,移交后被公安机关查实30件。

三、以制度为保障,持续规范提升,推动斗争成果深化实化。

深刻把握涉黑涉恶犯罪规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一是突出案件质量,完善统一把关机制。市检察院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审查指导,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胡德华涉黑案、刘惠明涉黑案、李守兴涉恶案等16起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上下联动,精准指导,构建起了“两级同审、体检把关”的案件质量综合管控体系,确保“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拔高凑数”。

二是突出审前主导,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坚决做到涉黑和涉恶犯罪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好侦查方向,解决在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分歧,促进提升案件侦查质量,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良好基础。截止目前,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无一被法院改变定性。

三是突出效能延伸,完善“打财断血”协作机制。坚决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提高办案效果的重要尺度,坚持审查涉案人员与审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依法对60余起案件提出查封、扣押、冻结的意见建议和财产刑量刑建议,着力剥夺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

扫黑专项工作会议

四、以治理为根本,持续综合整治,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创优。

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大力助推社会治理。

一是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织密全体系“防护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全市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就案件线索移转、证据规格认定、案件会商等工作形成合力,促进涉黑涉恶治安乱点整治。

二是深化检察建议成效,筑牢全领域“隔离网”。针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128份,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在办理侯晓涉黑案中,针对该案所涉虚假诉讼犯罪7起问题、串通投标犯罪18起问题,围绕市场监管和律师管理漏洞,依法向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是深化斗争战果,构建全方位“宣传网”。贯彻“打防并举”要求,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斗争始终,深入基层单位、企业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先后在传统媒体和融媒体平台,发布微信115条,微博280余条,今日头条200余条;在检察日报、人民法治网、大众日报、济南日报等媒体发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家人“齐上阵”》《暴力垄断物流园卸货业务 济南济阳: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1名成员获刑》等稿件157篇。联合济南市广播电视台拍摄检察系列微电影《使命》,持续扩大斗争声势。槐荫、天桥区院、平阴县院分别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有2万多名党员干部到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通过对专项斗争重要信息、重大案件的及时报道,典型案例的深度报道,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精品案件评选、组织重大黑恶犯罪案件观摩庭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济南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省院和市委的部署,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收官战决胜战,努力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济南市扫黑办供稿)

(责编:宋歌、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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