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海洋局印發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

2020年02月28日09:49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記者從山東省海洋局官方網站了解到,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2月26日,山東省海洋局制定了《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印發全省海洋主管部門執行落實。十條措施具體如下。

一、對全省海洋經濟發展情況進行每月調度,加強研判,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疫情期間對人員密集型涉海企業復工復產的防疫工作指導,嚴防死守,堅決杜絕失管失控現象。

三、繼續動員協調海洋食品、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等企業對抗疫一線的捐助,為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優質的海洋食品、海水淡化水和防護口罩等物資。

四、加快推進重大項目用海手續審批等服務工作,省現代海洋產業服務專班堅持每天一會商,千方百計幫助涉海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下放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海洋生態修復項目管理權限,由沿海設區的市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六、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海域使用金的企業和個人,可以推遲到疫情結束后首月繳納。

七、從省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和各市儲備的現代海洋產業支撐項目中,篩選10個示范性、引領性強的重大項目,逐月進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合力助推項目早日投產見效。

八、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服務涉海企業。2月底前啟動“山東省智慧海洋培訓雲平台”,為企業提供復工復產實用技術培訓;啟動“山東省海洋科企大對接平台”,組織“企業出題、院所答題”的科企對接活動。

九、對2019年12月以來出台的支持海洋戰略性產業的財稅政策等6大海洋制度創新措施,逐條逐項抓好落實。

十、及時總結交流涉海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統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經驗,在“海上山東”網站及公號平台上進行推廣。(山東頻道)

(責編:鄭浦麗、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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