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划定无人机禁飞区,违规飞行最高罚款十万元!

2021年06月30日18:48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6月30日电(朱桐震)6月30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的飞速发展,无人机在人们生产生活各领域迅速普及。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约束措施,国内多地出现了无人机坠机伤人,侵入机场空域影响机场运行,扰乱大型活动赛事等妨碍公共安全的事件。此外,无人机目标小、速度快、易操作、购买简单等特点,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为维护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低空安全,规范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市公安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在深入分析当前全市“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管理形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通告》。

据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一级调研员袁谊波介绍,《通告》第八条中,明确规定机场净空保护区是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重点管控区域。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的范围是: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主要覆盖历城区华山、荷花路、王舍人、港沟、鲍山、彩石、孙村、巨野河、董家、郭店、唐冶、唐王、遥墙等街道办事处;章丘区双山、高官寨、黄河、龙山等街道办事处;济阳区回河、济阳、崔寨街道办事处和垛石镇等区域。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如违反规定,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机场净空保护义务,并有权举报净空安全隐患或危害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的行为。 

(责编:郑浦丽、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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