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日照岚山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两车严重受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肇事者竟然是无证醉驾!真是令人气愤又后怕。
6月12日23时35分,王某驾驶鲁L7Y***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茶乡大道路段时,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撞,致两车严重受损。
汽车严重受损
日照交警支队岚山大队巨峰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141mg/100ml。
因涉嫌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王某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王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醉驾事故明明如此危险,却总是有人以身犯险,若是酒驾被查处过一次,按理说应该汲取教训避免再次犯错,可偏偏有人心存侥幸又酒驾,理由竟是一高兴就喝了点。
6月4日14时许,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突然掉转车头,于是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该车驾驶人由于紧张,在调头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突然熄火,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刚一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郁的酒味。经检测,驾驶人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看到检测结果,宋某紧张地直搓手,连连说道:“中午和朋友一起一高兴就喝了点,我没喝多少,能不能别罚了......”
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经进一步检查,原来这不是宋某第一次酒驾被查了。曾在2020年6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沭交警查处,如今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这样的结果,宋某感到后悔不已:“早知道被查,喝了酒就不开车了!”
酒驾醉驾害人更害己,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酒驾的成本清单,一次酒驾要付出多少代价,大家都需要了解清楚。(图/文 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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