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案例:戴先生是济南市某企业的在职职工,平时喜欢跟同事喝点小酒,结果最近一直胃疼,这不单位体检指标也不好,心里就害怕了,医生跟他说最好做个纤维胃十二指肠镜进一步确诊病情。戴先生琢磨着平时单位都给缴了医保了,又听说想做肠胃镜检查得先住个院,不然医保不能报销,这是真的吗?
案例分析:根据戴先生的情况分析,他缴纳的是职工医保,遇到的是做胃肠镜检查时医保能否报销的问题。
专家点评:案例中提到的纤维胃十二指肠镜检查是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医保是可以报销的,而且不是住院才能报销。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有关的检查费用。戴先生只需要任意选择一家我市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当天就可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治疗需求做检查。
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起付标准不同,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达到起付标准以上就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为40%,最高限额3000元。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在32家专科门诊医疗机构无需签约定点,可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中医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降低20%。同时,职工门诊统筹待遇合并计算职工医保“二次报销”起付线,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后,在门诊的医疗费也可以纳入职工医保“二次报销”范围,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上不封顶。
专家建议:如果戴先生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不具备胃肠镜的检查条件,也可以由定点机构转诊到有检查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检查费和后续的治疗费用达到转入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就可以按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啦~
(樊明明)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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