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豫签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补偿资金规模最高1亿元

2021年05月11日09:11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5月11日电 (邢曼华)近日,山东省与河南省签订《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明确最高补偿资金规模达1亿元,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是黄河流域首个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其中河南省为上游区域,山东省为下游区域。根据协议,对河南省与山东省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刘庄国控断面)2020年和2021年的水质年均值,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进行考核。

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确定为关键污染物。2020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与2019年度相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2021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与2020年度相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这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据悉,2020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印发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黄河流域上下游省份加快推进建立省际间黄河干流和重要一级支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山东省与河南省经过多轮磋商,率先就生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协议到期后,由两省根据补偿机制运行评估情况及国家要求另行协商后续事宜。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