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山东立足群众、积极探索

——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立雄

逄鑫珊

2021年02月25日10:54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也不断完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立雄教授认为,山东的积极探索充分体现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

杨立雄说,山东省扩大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的积极探索,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范围,低保惠及147.6万人。在临时救助方面,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期间,共实施临时救助89.1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6.86亿元。

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67:1缩小到1.31:1。同时,建立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

“只有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才能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杨立雄说。“十三五”时期,山东省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孤儿提供诊疗、康复、特殊药品等救助1.1万人次。同时,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5194万元,为7833个低保家庭和贫困户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704件。此外,山东省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增至66.5万人,年发放资金7亿元。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山东省共建有敬老院898处、床位11万张。省级安排1.76亿元,在22个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4205套,探索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难题。

以上三个方面的成绩,都是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的缩影。面对贫困结构的转型和困难群众的需求,山东各地还积极探索相对贫困下的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模式,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经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改革成果有:德州市临邑县建构县域大救助体系。2018年,临邑县以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基本救助制度为核心,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探索建立多维度、多元化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青岛市城阳区为困难群众点亮心灵“小桔灯”。由专业社会组织和具有专业水平的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心理关爱服务。实现了从“供给型救助”向“需求型救助”的转变,从物质救助到多维救助的拓展。济宁金乡县探索多维贫困指数精准判断贫困。根据贫困形态的变化,金乡县建构具有本土特色的多维贫困指数判断,用以判断困难家庭的贫困程度,实现了因人而异、精准施策的目标。临邑县、城阳区和金乡县的社会救助改革先后入选民政部社会救助创新十佳案例,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杨立雄表示,未来,山东应进一步创新“物质+服务”模式,大胆探索多维贫困指数,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现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和精细服务;同时,总结各地创新经验,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