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亮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治理成绩单

彻底告别劣V类水体 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

2021年02月03日15:02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2月3日电(逄鑫珊) 3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辉煌‘十三五’奋进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五场,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济南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据了解,五年来,济南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取得关键突破。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62%

2020年,济南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改善42.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较2015年改善34.7%,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较2015年增加13.8个百分点,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重污染天数减少22天,全年没有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五年来,济南狠抓清洁取暖改造、工业结构调整、扬尘和移动源污染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累计完成97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5台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75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

2017年以来共完成7656家“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强力推进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累计完成搬迁改造81家。全面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改造点位1748个。2019年发出山东省第一张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身份证”,全年核发环保号码12192个。

创新非现场监管模式,全国首创出租车走航监测系统,率先建成绿色无源企业环保电量监控系统,完成市域范围内1700个固定微站建设,建成山东省首个大气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移动平台,进一步提高大气环境监测时空分辨率,提升环境监管智慧化和精细化水平。

水环境质量:重点泉群17年持续喷涌,彻底告别劣V类水体

“十三五”以来,济南市构建和优化济南市流域水污染防治体系。7个国控断面有6个实现水质类别提升,好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5.7%;在山东省率先实现消除劣V类水体任务目标,重点泉群17年持续喷涌。

全面完成66家涉水工业企业关停搬迁,8家小清河流域涉水企业转型为绿色工厂,累计新扩建污水厂站15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2.9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883.58公里、雨水管渠1967.83公里,市政排水管线总长度达到5428公里,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试核算均为100%

五年来,济南市落实“土十条”各项任务,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247个农用地点位、345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建立134个土壤例行监测点位,逐步摸清各类点位土壤环境和动态变化。

同时,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组织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及时掌控土壤动态变化,预防土壤污染。

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确保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完成济南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采取深翻耕、重金属钝化等措施,实现农业用地安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济南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储存利用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

污染减排:率先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制

积极推动减排工程建设,“十三五”以来,济南共实施大气减排项目532个,水减排项目285个。根据初步核算结果,济南市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53%、25.24%、14.47%、15.51%,均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

2017年在山东省率先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制度,核发了山东省第一张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2018年,首创性地为所有持证单位建立了排放口二维码应用系统;2020年,率先在山东省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并第一时间开展“回头看”工作。2017年以来,济南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387张,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253家、排污登记表11437家。

生态环境治理:建立三级网格化监督体系

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已经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煤炭消费总量达到序时进度。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大幅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增至2家,综合处置能力增加至22.8万吨/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增加至3家,完全满足济南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建立济南市、区县和镇街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保网格员专职化,完善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累计对1.4万余家污染源开展现场巡查134万余次,对426个省级贫困村和黄河滩区饮用水水源地、79个重点河流断面开展巡查6300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线索14.8万余个。

自然生态保护:首次建立自然保护区市级生态补偿资金

济南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显著。目前济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数量居山东省第一;自2017年起,连续四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集中排查整治环境违法问题,截止2019年底,济南市自然保护区自查和遥感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

不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力度。出台了《济南市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首次建立自然保护区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目前已拨付969万元补偿资金。 

(责编:公雪、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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