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月27日电 近日,山东交警曝光三起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转弯不让直行 小轿车负全责
2021年1月6日11时40分许,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河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张某某驾驶鲁B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黄河东路71号附近时转弯,适遇潘某驾驶鲁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直行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青岛开发区交警五中队调查后发现,张某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张某某违法行驶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潘某无责任。
这名教练胆不小 酒后驾驶教练车
2021年1月14日13时许,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招金路开展酒驾集中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轿车有酒驾嫌疑,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靠近后民警一看,这车还是一辆教练车。一打开车门,民警便闻到了车里浓重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据崔某交代,中午因为心情不好,想着下午不带学员,就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被查获了。崔某酒后驾驶营运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崔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人还要妻子来顶包
2020年1月10日21时54分许,青岛西海岸新区男子夏某兵驾驶小型轿车沿黄岛区泊里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与顺行在前邢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致邢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夏某兵由于害怕企图让妻子顶替。
事发后,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开展调查,通过线索断定了妻子系冒名顶替,最终,夏某兵承认自己才是肇事司机。
经检验,夏某兵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7mg/100ml。经勘查认定,夏某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0年12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夏某兵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山东交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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