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济南法院在行动——高擎法治利剑“铁案”护佑平安

2020年12月29日13:35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高擎法治利剑“铁案”护佑平安

济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右二)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庭审结束,参加案件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纷纷议论。9月25日,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胡德华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依法判处胡德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恶名累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多年的“毒瘤”被依法铲除,社会各界无不拍手称快,彰显了济南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的态度和决心。

法官庄严宣判,彰显正义力量

黑恶不除,国无宁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道关乎人民平安幸福的大考题。坚持扫黑务净、除恶务尽,是人民法院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强大政治推动力,紧盯三年为期目标,出重拳、下猛药,战果丰硕。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91件,其中涉黑案件11件、涉恶案件80件,共判处罪犯68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263人,判处罚金累计1.8亿余元。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济南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济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如是说。

精心部署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决胜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更是一场举全党和全国之力、整合多部门力量的一次集中“出拳”。“全市法院要集中精力和力量,全力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战、决胜战。”7月22日,张爱云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决胜战”,济南两级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斗争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及时制定出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配齐配优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力量,确保严格依法审理黑恶势力犯罪。

济南两级法院积极探索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不断完善依法提前介入机制,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打击质量和打击力度。

为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济南中院针对涉黑恶案件常见罪名及量刑规则对全市法院办案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编制了《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指引》,将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涉黑恶典型案件、常见违法犯罪证据指引、扫黑除恶最新动态等内容进行整合、汇编,指导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水平,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济南中院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贯彻落实,每月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济南法院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工作进展情况,对集中宣判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决策指导作用。

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听取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汇报,对扫黑除恶集中宣判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为济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铁案”工程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法律战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一批涉黑恶案件被依法审理,一些长期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被连根铲除。济南两级法院决心让每一起案件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案件审判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有疑务排,排疑务尽。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每案必研”,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中院一贯坚持的制度。针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济南中院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庭室法官全员参与,加班加点严格审查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关,从庭前会议、庭审预案到疑难问题处置、组织宣判及文书质量逐一审查。

对于涉黑案件及重大恶势力案件,济南中院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成员进驻基层法院专案组,同基层法院承办人共同研究并指导解决案件疑难问题,帮助基层法院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对案件进展进行实时跟踪和指导,做到有疑务排、排疑务尽,确保严格依法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不降格处理,不人为拔高,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领导,部分人大代表到济南中院视察济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正是依靠这种追求完美无缺憾的拼搏精神,济南法院依法审结了庞允盟等24人、李鲲鹏等28人、刘惠明等9人、胡德华等16人、钟利国等10人、侯晓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胡德华判处无期徒刑,对庞允盟、李鲲鹏、刘惠明、钟利国、侯晓均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00余名被告人相继接受审判,对涉黑恶势力打出了声势、打出了震慑力、打出了法律的威严,让“铁案”精品彰显正义的力量!

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扫黑除恶的第一线,院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办案中既要“挂帅”,又要出征。院长、庭长身穿法袍,是法庭上一道耀眼的风景,在全市法院系统发挥了有力的带动作用。

被告人李守兴组织村民采取堵门、强迫停工等方法,向多家施工单位非法强行索要补偿款或承揽部分施工项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历下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牟宗伟担任审判长,对李守兴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其中主犯李守兴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温磊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辖区首例涉恶案件,从立案到宣判仅用22天,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在高利贷欠款人父亲葬礼上播放歌曲《好日子》、拉横幅、起哄闹事,在欠款人住宅大门上喷涂“还钱”字样,并多次砸窗户、泼油漆,气焰十分嚣张……长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担任审判长,对这起全省第一例“软暴力”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处以张帅为首的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8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全民参与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舆论战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大受益者。“要让每一次庭审成为法治教育公开课,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能力,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济南中院刑一庭庭长李锦铭如是说。

为保持对涉黑恶势力犯罪强大的舆论攻势,济南中院加强组织调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对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8月18日,济南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刘惠明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上诉人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告人刘兴强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共计14起134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7月31日,济南法院依法对上诉人陆靖宇等10人恶势力犯罪案、上诉人吕文金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等共计6起27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2019年12月25日,济南法院依法对上诉人李鲲鹏等3起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上诉人任金玉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等共计9案90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

一次次集中宣判,见证了一个个在当地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彻底覆灭,一个个昔日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的“带头大哥”在聚光灯下纷纷低下了头。

集中宣判的同时,济南法院还通过庭审观摩、庭审直播等方式,以案释法,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为进一步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济南两级法院在全国各级媒体发稿约680余篇(条)。在央视播出济南法院审理的全省首例“套路搬”案,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济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这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报纸上有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新媒体上有互动”的立体宣传格局。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济南中院及时组织全市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案件审理等工作最新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加大媒体宣传的同时,济南法院还组织干警走出去,广泛动员和发动群众。济南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山东省公路技师学院,开展了以“扫黑除恶法护青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历下、济阳、高新等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阐明党和政府铲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

结语

“铁案”铸剑,一定能打出声势、打出震慑力、打出法律的威严;锲而不舍,一定能如期完成“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一定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战、决胜战;利剑高擎,一定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激浊扬清,一定能还乾坤大地一片朗朗晴空,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

扫黑除恶,济南法院一直在路上!(侯月 周文鹏 刘玉杰)

(责编:宋歌、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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