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山东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纵深推进。特别策划《扫黑除恶进行时》将对济南政法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今天我们来看一下长清区的办理全省首例“套路搬”案。
长清公安分局大学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线索,报警人称自己搬家竟被敲诈了五千元!到场后了解得知,报警人为了节省开支,便在网上找了一家价格较低的搬家公司。
搬家前明明说好了三百包含所有费用,但是到场开始各种要价,竟索要五千元之多。搬家公司的员工辩解称,自己是明码标价,三百元只是出车费,而搬运费等其他费用需要另外计算。可细心的民警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接到此类警情了。
民警梳理发现,这伙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敲诈团伙。团伙人员分工明确,有人专门在网上发布广告,有人冒充客服联系客户,有人专门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如果被害人不接受高价,就拒绝卸车、索要钱财,实施敲诈勒索。
“套路搬”坐地起价,扰乱了市场秩序,让百姓深受其害。长清公安通过嫌疑人的记账本和微信中的聊天记录,最终落实31名受害人,核实31起敲诈勒索案件。
2019年11月份,公安机关依法对19名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2020年2月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政法机关审查发现,在这些案件中,刘少荣、李承利等人自备车辆,各自寻找、搭配工人成立搬家队伍。搬家时,一车能装完的来两辆车,能装两车的来三辆车。其目的就是为了以出车费、人工费等名义向客户索要费用。如客户对收费有异议,他们就在现场大声叫骂,以软暴力相威胁。 所谓的客服配合工人演一出戏,给民警造成一种是价格纠纷的错觉。
2020年8月18日,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少荣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刘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三万,嫌疑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政法机关也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建议,促进搬家行业依法治理,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天下泉城
山东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7月8日晚上,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详细】
山东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不负韶华,为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山东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一百年前,一群新青年高举马克思主义思想火炬,在风雨如晦的中国苦苦探寻民族复兴的前途。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旗…【详细】
韩正: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 新华社济南7月7日电 (记者齐中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韩正6日在济南主持召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