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搬”被坑五千元,济南长清办理山东省首例“套路搬”案

2020年11月28日17:37  
 

2018年1月,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山东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纵深推进。特别策划《扫黑除恶进行时》将对济南政法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今天我们来看一下长清区的办理全省首例“套路搬”案。

长清公安分局大学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线索,报警人称自己搬家竟被敲诈了五千元!到场后了解得知,报警人为了节省开支,便在网上找了一家价格较低的搬家公司。

搬家前明明说好了三百包含所有费用,但是到场开始各种要价,竟索要五千元之多。搬家公司的员工辩解称,自己是明码标价,三百元只是出车费,而搬运费等其他费用需要另外计算。可细心的民警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接到此类警情了。

民警梳理发现,这伙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敲诈团伙。团伙人员分工明确,有人专门在网上发布广告,有人冒充客服联系客户,有人专门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如果被害人不接受高价,就拒绝卸车、索要钱财,实施敲诈勒索。

“套路搬”坐地起价,扰乱了市场秩序,让百姓深受其害。长清公安通过嫌疑人的记账本和微信中的聊天记录,最终落实31名受害人,核实31起敲诈勒索案件。

2019年11月份,公安机关依法对19名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2020年2月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政法机关审查发现,在这些案件中,刘少荣、李承利等人自备车辆,各自寻找、搭配工人成立搬家队伍。搬家时,一车能装完的来两辆车,能装两车的来三辆车。其目的就是为了以出车费、人工费等名义向客户索要费用。如客户对收费有异议,他们就在现场大声叫骂,以软暴力相威胁。 所谓的客服配合工人演一出戏,给民警造成一种是价格纠纷的错觉。

2020年8月18日,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少荣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刘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三万,嫌疑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政法机关也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建议,促进搬家行业依法治理,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天下泉城

(责编:宋歌、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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