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自貿試驗區立法突出山東特色 設立海洋經濟和區域經濟合作章節

2020年06月11日09:01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我省自貿試驗區立法突出山東特色 設立海洋經濟和區域經濟合作章節

  《條例(草案)》將自貿試驗區定位於“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加快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區域經濟合作持續深化,形成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明確了自貿試驗區的發展目標,即“逐步建成貿易投資便利、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准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6月10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審議。

  2019年8月2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8月30日,山東自貿試驗區正式挂牌,包括濟南、青島、煙台3個片區,實施范圍119.98平方公裡。“凡屬重大改革必須於法有據。自貿試驗區立法是保障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重要依據,也將為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山東省商務廳廳長、山東自貿辦主任張德平在作說明時說。

  科學界定自貿試驗區的發展定位,對促進自貿試驗區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是需要通過立法解決的首要問題。《條例(草案)》將自貿試驗區定位於“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加快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區域經濟合作持續深化,形成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明確了自貿試驗區的發展目標,即“逐步建成貿易投資便利、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准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此外,《條例(草案)》對自貿試驗區與省內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協同發展機制進行了規定,對濟南、青島、煙台片區的發展方向及片區間的聯動合作機制進行了明確。

  《條例(草案)》在投資貿易領域重點體現國家對自貿試驗區有關深化改革的試點任務,進一步深化投資領域改革、推動貿易轉型升級。主要作出了以下規定:一是自貿試驗區可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外商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措施,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二是根據濟南、青島、煙台片區的功能劃分,規定鼓勵投資的產業領域﹔三是在標准制定、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活動中健全公平競爭管理體系,確保內外資企業或機構平等參與﹔四是通過創新海關監管方式,進一步優化通關環節,打造通關便利化﹔五是在自貿試驗區內實行一點接入、一次申報、一次辦結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制度。

  《條例(草案)》進一步促進自貿試驗區金融領域開放創新,主要規定了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提高自貿試驗區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二是擴大自貿試驗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三是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者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四是探索實施金融創新﹔五是明確在自貿試驗區內建立金融監管與風險監測機制。

  制度創新是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的核心工作和歷史使命,《條例(草案)》專設創新驅動一章,在創新能力建設、促進醫療醫藥行業發展、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引進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特別是在人才引進方面,《條例(草案)》規定在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學、醫保社保等方面為符合條件人才提供便利。為保障創新工作開展,《條例(草案)》規定政府應當建立先行先試保障機制,為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提供制度支持。

  山東省是海洋大省,海洋資源豐富。同時,山東省在與日韓地方經貿合作方面具有突出的地緣優勢,是我國開展與日韓地方經貿合作的前沿地帶和重點區域。《條例(草案)》分別設立海洋經濟和區域經濟合作章節,作為山東省自貿試驗區立法的“自選動作”,突出山東特色。在海洋經濟部分,主要規定了支持青島、煙台片區發展的海洋特色產業和項目、提升自貿試驗區航運服務能力的具體措施、深化海洋合作交流及提升海洋國際合作水平等內容。在區域經濟合作部分,主要在合作園區建設、提升中日韓區域通關便利化水平、服務貿易合作、航運合作等方面作出具體制度設計。(趙君)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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