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點播案”:生動的教材 彰顯司法智慧

2020年06月10日11:21  來源:人民網-輿情頻道
 
原標題:“超前點播案”:生動的教材 彰顯司法智慧

  編者按:近日,愛奇藝“付費超前點播”被訴一案宣判受到熱議,北京互聯網法院認定愛奇藝超前點播的行為構成違約。但敗訴的同時,超前點播商業模式卻得到了認可。法院認為,該模式本身並無不妥,但不應損害會員已有權益。本網刊發兩篇專家文章,對此案進行解讀。

  “超前點播案”:一場生動的互聯網法治公開課

  互聯網不斷發展,各類糾紛也不斷增多,許多涉網糾紛跟普通網民的生活息息相關,這次的庭審不僅全程線上進行,還讓社會公眾都能線上旁聽,是非常好的普法形式。“超前點播”案是非常生動的一份法治教材。

  很榮幸能夠在線觀看和解讀這場互聯網庭審,以法律的視角、從理性的層面去和公眾互動、探討。整場庭審層次分明,節奏張弛有度﹔庭審引導雙方當事人圍繞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陳述和辯論,很好地呈現了視頻平台和視頻用戶各自的利益訴求、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規則的不同理解,讓我們能夠從庭審的個案中看到視頻網站服務中相關主體利益沖突的焦點及全景。

  目前,很多視頻平台都在探索超前點播模式,這種對視頻平台會員進行分級的新型商業模式本身無可厚非,一定程度上也是大勢所趨。對平台來說,這種商業模式有助於彌補因獲得版權授權、自制劇制作產生的成本,推動優質視頻內容的產出,同時也有利於不同類型的會員享受差異化的、更精准的權益和服務。但是,平台應該考慮怎樣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將新型商業模式推向用戶,既要兼顧平台健康良性發展,也要考慮平台用戶的心理。

  北京互聯網法院管轄的都是涉互聯網案件,日新月異發展中的互聯網帶來的爭議具有鮮明的類型新、問題難的特點,因此,如何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能動性和創新性,十分考驗北京互聯網法院的智慧。在這起案件的處理中,我們看到了北京互聯網法院處理新型涉互聯網糾紛的前瞻性、包容性、謙抑性的司法理念。本案判決體現了北京互聯網法院在保障消費者正當權益和維護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之間尋求完美平衡所做的努力。通過援據法律、充分說理,判決不僅就雙方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焦點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處理,還對互聯網產業的發展、新型商業模式的創新清晰地表達了自己的態度。可以說,本案對類案具有示范意義、對互聯網產業發展具有指引意義、對網絡用戶具有教育意義。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杜穎)

  “超前點播案”宣判:彰顯互聯網時代的司法智慧

  6月2日,倍受關注的愛奇藝《慶余年》超前點播案一審結果出爐。從目前媒體公布的內容看,北京互聯網法院雲上法庭的判決顯然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從目前當庭宣判的主要內容看,簡言之,法庭判決愛奇藝有單方變更合同某條款的權利,但變更后的內容對於變更前已經簽訂合同的平台用戶吳先生無效。愛奇藝得依照協議向吳先生免費提供優質的劇目。

  應該說,本案判決顯示出法官對科技發展、產業發展與法律規則的深入思考並試圖作出煞費苦心的安排,試圖在消費者保護與產業發展中找到平衡,也試圖在傳統法律規則的禁線之外嘗試著探出一隻腳,其判決思路值得認真研究,深入思考。

  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直接影響到平台經濟模式的不斷更新,而對互聯網產業運營模式的特性的認識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判決結果。本案中,法官肯定了愛奇藝與VIP用戶會員協議中有關“愛奇藝有權基於自身運營策略變更全部或部分會員權益、適用的用戶設備終端。”的效力。從社會影響而言,承認格式合同的強勢一方享有自行變更條款內容的權利而作出支持強勢一方的判決,顯然是有風險的,因為相對於弱小的平台用戶個體而言,支持強勢的互聯網企業享有單方變更條款的權利,對廣大處於天然弱勢的平台用戶似乎是不公平的。而在本案中,法官顯然超越了這種表面的強弱之選,經過深入的思考,試圖找出一個雙方權利平衡的解決之道。而判決結果表明,法官深刻認識到產業發展的互聯網特性,作為在互聯網時代產生的、滿足社會公眾多元觀影需求的服務型網絡平台,適時調整服務內容、更新服務模式,有其行業必要性和現實合理性。服務於需求的產業模式,是應當被包容的。視頻平台深挖需求,貼合用戶,催生差異化、配適型的個性化服務,並由此探索新的視頻排播方式,產生新的商業運行模式,包括並不限於規則創設、服務升級等,屬正常經營的范疇。進而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法官作出了承認單方變更條款的法律效力。當然對於這一點,我認為,不能脫離個案本身的情況和特點,不能無差別地適用於所有案件。還值得肯定的是,法庭在保護互聯網產業發展的同時,法官也考慮到了平台用戶的合法利益,判決指出,商業模式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單方變更的條款,應當以不損害用戶權益為前提。基於這種認識,將這種效力限定在愛奇藝與吳先生的協議之后,其效力不及於已經在先享有優先權利的吳先生,從而有效地保護了合法利益,彰顯了法庭保護平台用戶知情權的用意,也使雙方利益基本獲得平衡的保護。

  近年來,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不少案件,其中不少都在缺乏現成的法律規定和案例指導的情況下作出的。對於判決結果,當然也有不同意見。但是,對於這一點,我們應當有思想准備。正如有法學家指出的,法律和制度務必跟上人類思想的進步。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律,它是在各種不同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產生、變更與發展的。我們所處的時代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基於互聯網技術的產業發展迅猛,趨勢無法阻擋。因此,必須看到互聯網平台經濟發展對於傳統法律概念和原則的影響,法律不單純是法律問題,而與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緊密聯系在一起。這一現象前所未有的突出。法官的司法觀念的更新變得極為重要。是承認智能科技時代的影響帶來的司法上的突破與創新?還是堅持傳統法律原則,更為審慎不做任何突破?不同的觀念導致不同的判決。而在未來,這種不同的觀念沖突會更頻繁更明顯更表面化。法院尤其是法官如何應對科技發展和平台經濟發展帶來的新問題,如何應對突破傳統法律原則的創新所帶來的猛烈的質疑與批評,如何在判決中體現法律的基礎——公平和實用,這不僅考驗法官的法律底蘊、司法觀念和科技知識,更考驗法官的勇氣與擔當。(中國法學會 會員部副主任 法學博士 彭伶)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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