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院院長張甲天代表:全國人大涉港國安立法完全符合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

2020年05月26日17:57  
 

張甲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人大涉港國安立法完全符合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

山東團代表 張甲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系從國家層面推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對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作為人大代表,我堅決擁護、完全贊同這個決定。

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現實必要性和緊迫性。近年來特別是去年以來,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香港持續發生激進犯罪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嚴重踐踏了法治和社會秩序,嚴重破壞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嚴重挑戰了“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普通市民生活受到了極大影響,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安全面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必須採取更高級別的措施和手段來維護香港的長治久安。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現實需要,也是增強和維護香港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現實需要,具有現實必要性和緊迫性。

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全符合我國憲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央對香港具有全面管制權,全面管治權是中央的權力,也是中央的責任,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所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正是依照憲法落實全面管治權的具體體現,是行使全面管治權的生動實踐。根據憲法、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全國人大通過審議作出《決定》完全符合憲法和法律。全國人大作出《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既符合實際又體現憲法權威。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採取“決定+”的方式,更具有靈活性和及時性,把授權立法和監督立法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授權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制定相關法律,落實相關的執行機制,同時監督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落實基本法第23條。從法律角度來看,“決定+”的方式也是一種立法制度的創新。

隻有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定,才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才能為香港贏得更大發展空間。下一步,建議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及時落實執行機制,切實加大宣傳力度,確保相關法律有效實施。

來源:東岳客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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