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要改革 但不能取消

2020年05月22日09:40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住房公積金要改革 但不能取消

  2月以來,要不要取消住房公積金成為熱點,一種觀點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不公平,已經完成其歷史使命,另一種則反對取消。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從效率和公平兩個角度看,公積金的表現不是很差,為職工緩解住房難發揮了作用,其歷史使命並未完結,並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了相關提案。

  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就明確提到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

  為何不能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而要加以改革?

  首先,住房公積金仍在職工購房中扮演重要角色。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於上世紀90年代,旨在通過企業和個人共同儲蓄,為購房職工發放低息貸款,進而提高居民住房消費能力。此后20多年間很多職工受惠於此。住建部數據顯示,公積金制度自建立以來,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335萬筆,其中雙職工佔三分之一,即約有5500萬人受益,在1.44億名實際繳存者中,38%的人成為住房貸款人,這個受益比例是比較高的。

  “商業銀行成為提供房貸的主體,住房公積金已經無存在必要”的觀點是片面的,該觀點隻看到北上廣深商業貸款的發展,而忽視了更多職工居住在房價較低的城市,住房公積金對他們買房的幫助。有調研數據指出,在房價相對較低的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普遍佔到居民房貸的60%-70%,甚至更高。

  其次,與商業貸款相比,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能為職工省更多錢。按照鄭秉文委員提供的數據,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上為3.25%,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基准利率低1.65-2個百分點,僅2018年發放的貸款,就節約職工利息2020億元,按平均10年貸款期算,每筆貸款節約利息支出8萬元,一年發放的貸款可為職工節省2000億元利息。

  最后,取消住房公積金相當於削減員工福利。住房公積金雖然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存,但全部計入職工個人賬戶,而且免征個稅。公積金逐漸被視為一種員工福利。為企業減輕成本,不能以損害員工福利為代價,更應當從給企業減稅降費著手。

  不過,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覆蓋面和使用效率都不足,而對於已經購買住房的職工,是不是還有必要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找到答案。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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