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曹金萍:“節流開源”為中國高質量發展儲存“源”動力

2020年05月22日10: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曹金萍:“節流開源”為中國高質量發展儲存“源”動力

圖為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水利廳副廳長、省社會組織聯合會會長曹金萍。受訪者所在單位供圖

  (兩會訪談)全國人大代表曹金萍:“節流開源”為中國高質量發展儲存“源”動力

節約用水是破解中國水問題的關鍵措施,也是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必然選擇,須從管理、立法、改革等各方面加強節水工作,同時加快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等開發新“源頭”產業發展,為中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源”動力保障。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水利廳副廳長、省社會組織聯合會會長曹金萍近日向中新網記者介紹了她將向今年全國人代會提出的建議。

曹金萍在水利工作崗位任職多年,對水資源的節約利用有著特別的感觸。她說,近年來,隨著全社會對節水工作的重視,中國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斷提高,為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與嚴峻的水資源形勢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比,中國的節水工作還存在不充分、不均衡、不可持續等問題,在法規建設、工作機制、監管能力等方面還有諸多不足。

曹金萍直言,迄今為止,中國尚未出台國家層面的節水法規,浪費水的行為還未被列入水行政執法范疇。在節水監管方面,全國取用水計量率不足50%,農業用水等計量設施配備不足,用水統計不健全﹔基層節水管理機構設置薄弱,多數市縣合署辦公,缺乏專門人員和技術支撐。部門協調機制還不健全,不利於整體推動節水工作開展,且節水市場機制不健全,用水粗放和浪費問題較為普遍。

“節水工作涉及多個部門,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須在部門分工協作基礎上強化統籌協調。”曹金萍建議加快成立全國節約用水議事協調機構,便於統籌協調解決節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以更高權威和更大力度,推動全國節約用水工作高效、協調、有序開展﹔加強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盡快制定出台全國節約用水條例,為各地配套制定地方性法規、完善節水管理提供依據。

曹金萍建議說,要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建立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的水價體系,探索區域綜合水價,協同推進水資源稅改革,科學設置差別化的水資源稅稅率體系。同時,中國應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加強對重大節水項目建設,節水科技、工藝、產品研發推廣以及海水淡化等非常規水利用項目的政策和資金支持,並加強節水監管力度,增強全民節水意識。

在曹金萍看來,與有限的淡水資源相比,海水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后備資源。地球上海水資源總量約佔水資源總量的97.2%,沿海地區水安全布局宜陸海統籌,將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作為沿海地區尤其是沿海缺水地區水資源安全保障的重要增量,可有效緩解沿海地區水資源供需矛盾,保障供水安全,還有利於減少濱海地區開採地下水,保護水生態環境。

相較於傳統調水工作,發展海水淡化不需大量佔用土地,不需復雜的拆遷,更易於落地實施,且具有一定價格優勢。而且,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屬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鏈條長,大力發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可以有效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曹金萍說,經過多年探索發展,中國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已初具規模,截至2018年底,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40個,工程規模達到120萬噸/日。

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和人們認識的深化,以往制約中國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均基本得到解決。曹金萍表示,但中國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尚未做大、做強,原因是對海水淡化重要意義認識不夠,涉及面廣,協調難度大,缺少政策支持,產能閑置多。此外,在核心技術、自研能力方面還存在缺陷。

曹金萍建議,在提升人們對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認識的同時,中國應建立由自然資源、海洋、市場監管、發改、財政、水利等部門組成的海水淡化產業產業發展綜合協作機制,完善產業發展配套政策﹔開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建設﹔加強扶持,實施促進該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整合資源搭建產學研創新平台﹔加強宣傳引導,提升普通民眾對海水淡化水的認識水平和使用意識,增強社會對海水淡化水的接受度。(沙見龍)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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