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形式主義問題的若干措施》

2020年05月19日16:00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人民網濟南5月19日電 近日,山東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形式主義問題的若干措施》,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形式主義問題的若干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証的通知》精神,現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1.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重要論述選編》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培訓主體班次必學書目,作為各類專題培訓班次必學內容。

2.2020年6月底前,啟動制定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的具體措施,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納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

3.省領導同志離魯離濟調研、開會等主要活動,應事先向省委報告。省委辦公廳統籌協調省領導同志帶隊蹲點調研、督導調研、走訪慰問等活動,避免省領導同志同一時間到同一地方集中調研。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調研實行備案管理,年初向調研主管部門備案。省直部門(單位)業務工作調研實行計劃管理,“四不兩直”調研佔比不得低於50%。

4.實行文件會議負面清單、總量控制,確保文件、會議數量比2019年隻減不增。統籌管理各級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工作中的發文和開會。省級開到市、縣的各類會議,除需要履行審議討論程序的外,一般應採取視頻形式召開。

5.建立經濟運行重要指標實時監測報告制度,並動態完善監測指標。事關全局的重要統計數據和分析預測,應第一時間報送省領導同志,服務領導決策,分析研判形勢。各相關統計數據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報送相關省領導同志,向相關部門提供。2020年5月份完成各類統計報表清理規范,規范后的報表由各責任單位實行清單管理,省直部門(單位)清單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備案。未經同級黨委、政府批准,任何議事協調機構和部門不得要求下級黨委、政府及其辦公室(廳)填表報數。推行“一表填報、多方通用”。

6.5月底前,按照中央關於規范督查檢查考核的有關要求,制發山東省2020年省級督查檢查考核統籌實施方案。未經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和省直部門(單位)嚴禁自行提出設立新的考核事項或將某項工作納入有關考核。上級部門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不得要求下級層層配套開展。省直部門(單位)系統內“工作排名”“工作評比”,不得變相異化為考核,不得以第三方評估和暗訪結果代替考核結果。內容相似、時間相近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一律採取聯合組團方式開展。杜絕凡事留痕,不得簡單將有沒有領導批示、開會發文、台賬記錄、工作筆記等作為工作是否落實的標准。

7.推行安全生產、環保治理等分類分級執法檢查,對落實情況較好的實行“企業承諾制”、免督察檢查,落實一般的進行隨機執法檢查,落實較差的實施重點執法檢查。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行在線實時監測,及時發現、糾正問題,提高源頭治理水平。一個企業發生安全生產、環保治理等問題后,未經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採取同類企業全部停產等簡單化、“一刀切”措施。

8.建立“問題共享數據庫”,對調查研究、督查檢查、考核考評、監督執紀、巡視巡察、審計監督、統計監督等工作中發現的不落實問題,運用“互聯網+督查”方式,建立研究辦理、立項督辦、跟蹤問效工作機制。

9.對2019年清理后保留的“一票否決”、簽訂責任狀事項和2020年清理后保留的涉及城市評選評比表彰的創建活動實行清單管理,未經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批准,省直部門(單位)一律不得新設。

10.2020年5月底前,出台關於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若干措施。10月底前,出台持續推進規范“屬地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開展縣鄉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落實情況“回頭看”。禁止對鄉鎮(街道)承擔配合責任的事項進行考核。

11.2020年5月底前,省政府辦公廳制定放權賦能清單,再調整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權力事項。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編隨事走”要求,從上到下向鄉鎮(街道)調劑編制。10月底前,以設區的市為單位制定並公示社區工作准入清單,未經批准事項一律不准交由社區落實。

12.2020年5月底前,出台完善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運行機制和加強網格員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制定全省統一網格化服務管理事項清單。整合基層黨建、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綜合治理、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等領域網格,10月份啟動建設全省社會治理網格化智能工作平台。

13.建立省、市、縣(市、區)領導干部包案化解信訪事項長效機制,省級領導干部每人每年包案化解5至8件信訪事項。2020年12月底前,全省5年以上信訪積案全部“清零”,5年以下的化解90%以上,新發生的即發生即化解。

14.加強對改革型干部的正向激勵,在各領域選樹一批“山東省改革先鋒”並實施重獎,對“1+5”(1項綜合考核獎+5項重點專項獎)考核獎勵機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調研評估。2020年11月底前,向黨中央、國務院申請將“攻堅克難獎”“勇於創新獎”設立為常設表彰項目,評選表彰一批“擔當作為好書記(好干部)”“干事創業好班子(好團隊)”。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表彰一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15.2020年8月底前,出台被問責干部日常管理和重新使用辦法。定期梳理近年來被問責和受處分干部情況,符合重新任職條件的及時合理使用,表現突出的予以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

16.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建立健全村(社區)干部報酬動態增長機制,每3年調整一次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財政補助保障標准,優先保障村干部報酬發放﹔省財政按照每人每年1.2萬元標准,對財政困難縣的城市社區干部給予補助。

17.建立省委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機制,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定期自查自糾,2020年5月底前企業、學校、醫院、科研單位主管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系統本行業持續解決困擾基層形式主義問題的具體落實措施。

18.在新聞媒體公開舉報投訴電話,通過“12388”“12345”熱線等渠道,受理和查處基層、群眾舉報反映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及時通報曝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19.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度融入巡視巡察、督查檢查、干部考察考核、民主生活會、年度述職評議、述責述廉等制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紀依規嚴肅查處、追責問責。(山東頻道)

(責編:邢曼華、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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