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院

網上“面對面”審案解糾紛

徐 雋

2020年05月07日08:5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網上“面對面”審案解糾紛

前不久,山東棗庄中級人民法院線上快審快結,成功調解一起企業合同糾紛案件。案件一方當事人身處外地,受疫情影響,參加訴訟有諸多不便,但又急需回籠資金。棗庄中院民四庭副庭長孫曉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通過互聯網法庭系統審案。在兩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通過網絡“面對面”,充分展示了証據,表達了訴訟意見,都同意進行調解。經過法官耐心釋法和協調,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案件全程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從庭審到調解結案僅用了10天時間。

“我們全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和應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甲天表示。3月份,全省法院互聯網開庭數達到1.1萬余件,其中,各中基層法院院長帶頭利用互聯網審理案件,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近日,一起案件的成功調解,讓山東某變壓器有限公司得到了喘息機會。這家公司是新泰市重點企業,因資金周轉需要借款600萬元,后對方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該公司目前正准備復工復產,這起訴訟給企業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帶來了不小困難。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新泰法院法官在征得雙方同意后通過互聯網法庭開庭審理。最終,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約定600萬元借款及利息分三年付清,緩解了被告企業資金壓力,確保了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為保障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山東法院專門出台十項措施,明確要妥善審理合同糾紛,加強調解工作,促進從根本上化解糾紛﹔綜合考慮疫情影響合同履行的時間、方式、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確定合同當事人的責任﹔對於執行案件堅持文明善意執行,確需查封凍結財產的,優先選擇對生產經營活動影響較小的財產實施查控﹔在依法採取執行措施時,堅持有利於企業復工復產的原則,妥善把握執行時機,靈活採取執行方法。

《 人民日報 》( 2020年05月07日 19 版)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