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發生疫情怎麼辦?山東省發布應急處置流程

2020年04月14日09:05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學校發生疫情怎麼辦?我省發布應急處置流程

為切實做好中小學校開學返校工作,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4月13日,山東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於規范中小學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流程的通知》,對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流程進行規范。

《通知》指出,在校內任何場所,一旦自感不適或檢測發現師生員工體溫≧37.3℃,所在場所相關工作人員應立即將異常人員帶至就近的臨時留觀點,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並在旁陪護安撫,同時報告學校疫情聯絡員。

異常人員帶離后,場所其他工作人員登記現場師生員工個人信息,提醒在場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注意規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減少人員接觸,注意觀察自身狀況,然后繼續正常在校學習生活。沒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關現場人員不得離校。

在臨時留觀點,一般由定點聯系醫院駐校醫生或校醫對有異常情況的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檢測和簡單詢問,如果確認體溫≧37.3℃或有咳嗽、腹瀉等症狀,則啟動應急處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點疫區旅居史或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的,應參照疑似病例處置,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如果體溫<37.3℃,由校醫或定點聯系醫院駐校醫生根據實際,決定繼續觀察、返回恢復正常學習生活或啟動應急處置。

啟動應急處置后,按照聯防聯控機制,原則上由學校通知120救護車到校,轉運患病人員至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進行診治。患病人員是學生的要通知家長,中、高風險地區不允許家長自駕運送,低風險地區可由家長自駕運送學生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

定點醫療機構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則上須由醫院提供診斷証明,症狀消失(發熱患者症狀消失48小時后,嘔吐腹瀉患者需症狀消失72小時后)、身體痊愈再返校,嚴禁帶病返校。學校要及時將排除信息通知現場登記的師生員工。

師生被診斷為確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第一時間按要求上報。學校要第一時間上報主管教育部門、當地疾控機構、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告知患病人員家長(家屬)。

關於確診后處置與善后處理工作,在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下,疾控機構應第一時間進校指導學校共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篩查、確定集中醫學隔離人員范圍、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門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維護秩序。

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組織對疫情處置的范圍和擴散風險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停課、封校、停學以及復學等事宜。(王原 劉一穎)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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