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恢復交通秩序 取消開工限制措施 取消藥品銷售限制

濟南市權威發布23條政策統籌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2020年04月01日08:14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保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鬆的同時,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3月31日,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下發《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知》,提出了23條詳細舉措統籌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1.明確防控重點。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把防止境外疫情輸入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嚴格落實入境中轉、市內接送、集中隔離、衛生檢疫、核酸檢測和社會排查等管控措施。要繼續強化聯防聯控,加強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管控,毫不放鬆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保持疫情防控態勢持續平穩向好。

2.落實防控措施。在復工復市后,各類市場主體要跟上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認真做好環境清潔、消毒、通風,嚴格落實“雙測溫兩報告”制度,加強員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監測,工作人員按規定佩戴口罩,不得聘用、使用未取得健康通行碼的人員。

3.減少人群聚集。各類場所要按照“嚴管進、放開出”的原則,入場掃碼測溫,出場全面放開。要採取限制客流量和推薦顧客自助購物、自助服務、自助結算等措施,減少人群聚集﹔嚴格落實核驗健康通行碼、督促服務人員和顧客按規定佩戴口罩等措施,對無健康通行碼或拒絕佩戴口罩等人員,進行勸阻。

4.強化應急管理。要持續加強發熱門診和預檢分診管理,強化應急值守、應急准備,保持應急處置能力,保証防疫流程暢通,落實四早措施(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效處置。

二、加快暢通人流物流

5.簡化人員查驗程序。對持有健康通行碼綠碼的省內消費者、出行人,實行無障礙消費、無障礙通行。對來自低風險省份、持有全國防疫信息碼或外省健康通行碼綠碼的來濟人員,一律放行,不得設置通行附加條件,不採取集中或居家隔離措施,外省人員來濟后須將外省健康通行碼轉碼(申領)為全國防疫信息碼或山東省健康通行碼﹔非低風險省份來濟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境外入濟(返濟)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和出院病例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管控。

6.全面恢復交通秩序。提高城市公交、農村客運正點率,加密發車班次﹔全面恢復單位班車運行。堅決取締堵路斷路、設置硬性隔離等行為,堅決取消一切因疫情防控設置的人員和車輛流動限制。

三、加快服務業復工復市

7.取消服務業復工復市限制。除國家層面規定暫停的跨省和出入境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旅游業務、涉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動、影院放映業務、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上網服務場所等,全面恢復服務業秩序,取消各類開工限制、開工承諾、開工查驗、開工備案等限制措施。

8.穩妥恢復旅游業。各類旅游景區、游園綠地、公園廣場、山體公園、室外文化體育設施等公共空間恢復開放,嚴禁舉辦集聚性活動。收費景點、公園採取門票預約、智慧引導等手段,科學分流疏導游客,防止人員聚集。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恢復開展省內游業務。

9.有序開放休閑娛樂業。室內(地下)游泳池、健身場所等空間密閉、人員集中的休閑娛樂場所,在嚴格控制人流人數、保持人員間隔、出示健康通行碼綠碼等防控措施基礎上,有序開放。

10.放開搞活餐飲業。鼓勵公眾餐飲消費,全面恢復酒店、飯店、飯館、餐廳(內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攤販等經營秩序,經營者在保持就餐者適當間隔、控制人流人數的前提下,有序向持有健康通行碼綠碼的就餐者提供餐飲消費。

11.加快恢復住宿業。酒店、旅館等住宿經營單位除要求住宿人員測溫、實名登記外,取消其他限制措施。

12.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鼓勵、支持各類小型商場超市、日用百貨、副食品快餐、服裝鞋帽、書店、美容美發、洗車洗衣、家政服務、生活設施維修等便民消費業態加快恢復營業。

13.取消藥品銷售限制。取消對各類藥店等藥品零售企業的開業營業、坐堂醫服務、中藥熬煎和藥品種類(品種、規格)銷售等限制,無需報備,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四、加快恢復公共服務

14.恢復醫療服務秩序。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正常開展臨床科室門診和住院服務,全面恢復醫療秩序。對醫療資源進行合理分配調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推行門診預約診療,科學間隔患者就診時間,引導非急症患者錯峰就診檢查。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規范就醫流程,強化個人防護,加強患者管理,避免院內感染。

15.開放公共文化場館。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博物館、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場館恢復開放,實行預約登記制,對每日進館總人次及同一時段人數實行總量控制,滿足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16.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各級各類政務服務機構全面恢復現場辦公,所有服務窗口全部開放。要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提升審批效能,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繼續實施網上申報或全程自助辦理。

17.強化公共事業服務保障。適應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要求,做好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垃圾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服務保障。

五、加快恢復集貿市場經營

18.全面開放城鄉集貿市場。要立即開放因疫情防控需要暫時關閉的城鄉集貿市場、農貿市場、農村大集和室外攤點等各類市場,支持經營業戶恢復營業。

19.嚴格規范禽肉供應。疫情防控期間,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禁止活禽交易。允許活禽交易的場所要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禽肉產品繼續採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的供應模式。

20.強化環境衛生管理。嚴格落實衛生管理制度,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做好垃圾分類管理和及時清運,保持環境整潔。

六、推動工作落實落地

21.堅持全市“一盤棋”。各類防控措施實行市級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統一標准。市裡未設定的限制措施,各區縣原則上不得設置﹔對省市已經出台限制措施的,各區縣不得層層加碼。

22.推動政策落地。各區縣、市直各部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宣傳解讀力度,推動政策落實落地、發揮作用。要加強調度,及時發現問題,幫助企事業單位解決實際困難。

23.加強督促檢查。要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24小時受理和處理群眾舉報投訴,對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措施遲遲落實不到位,或者實行過度防控、層層加碼等行為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情節嚴重或者群眾反映強烈、拒不糾正的,要進行約談問責。(李雪梅) 

(責編:劉穎婕、聶俊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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