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確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租金減免工作實施細則

2020年03月29日09:11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明確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租金減免工作實施細則

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解決企業、個體工商戶實際困難,日前,山東省財政廳會同省國資委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減免房產租金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房租減免政策申請、減免、退款、投訴舉報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提高了政策執行性和操作性。

《通知》明確,凡出租房產的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各級各類國有企業(以下簡稱“出租方”)需盡快排查承租房產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承租方”)情況,切實摸清底數,對符合房租減免政策的,積極與承租方溝通協商減免事宜。符合減免政策的承租方要向出租方提出減免房租申請,出租方及時進行審核,凡符合減免資格的,按規定直接辦理減免手續。

對尚未支付房租的,出租方直接給予減免。對已支付房租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優先從后續未繳房租中抵扣﹔后續未執行合同金額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還的,由出租方直接退還。出租方為行政事業單位且租金未上繳國庫的,由出租方直接退還﹔租金已上繳國庫的,由出租方按國庫和非稅收入管理相關規定辦理退庫后,予以退還。

《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要壓實房租減免工作主體責任,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建立工作台賬,及時調度工作進程,提高服務效率,嚴格落實各級各部門房租減免要求,確保“應免盡免、應減盡減、應退盡退”。(代玲玲 緱延紅)

(責編:鄭浦麗、聶俊穹)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