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患難的降薪可以有 “拍腦袋”亂扣錢不行

2020年03月27日08:56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共患難的降薪可以有 “拍腦袋”亂扣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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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企業為降低成本選擇降薪不一定違法,但一些企業的降薪行為正試探著法律底線。律師提醒,特殊時期企業與職工可以“共患難”,但需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協商。並且,“共患難”后,也莫忘與職工“同甘甜”。

疫情期間,一些企業為了渡過經濟效益下降的暫時性困難,採取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等措施控制運營成本,並得到大多數職工的理解。

不過,一些職工向記者吐槽被降薪的“奇葩”經歷:有人接到HR的電話直接被告知薪水降10%﹔有人因沒及時回復微信群消息被扣錢﹔還有人公司業績飄紅卻依然被降薪……

“非常時期降薪不一定違法,但一些企業的降薪行為正試探著法律底線。”勞動法專家、中銀律師事務所楊保全律師提醒,特殊時期企業與職工可以“共患難”,但需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協商工資。他還建議,疫情期間與職工“共患難”的企業,在疫情結束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后,切莫忘記與職工“同甘甜”。

洗了個澡被扣200元

3月6日,北京某科技公司部門經理周建華接到了來自公司HR的電話。“為了保証公司長期的健康發展,公司可能要降薪,擬規定部門經理全月正常出勤,按照90%領取薪酬……”這一通電話讓他降薪10%,折合工資損失近2000元。隨后,公司在釘釘群裡發出了正式降薪通告。

周建華前些年貸款在北京買了房,背著每月1萬多元的房貸。即使他再三表示不滿,降薪仍被執行。

還有一些企業在疫情中業務逆勢飄紅,職工仍面臨降薪。據媒體報道,某知名房企在3月集體降薪,管理層降薪三分之一,普通職工降薪四分之一。而在2月,該公司發力線上直播看房業務,帶起一波居家看房熱潮,公司2月業績逆勢走高。

根據該企業一名職工2月份工資條顯示,當月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累計4500元,但缺勤扣款3103.5元,到手收入僅為48.37元。“居家辦公不算正常出勤,但有些人在家也遠程辦公。”該公司銷售陳曦告訴記者。

記者調查中,一些公司雖未明確表示降薪,但有職工反映,隨著公司新規定的出台,被扣錢的風險也增大了。

“特殊時期許多工作是通過微信等完成,如果不及時回復會造成工作不順暢甚至給整體工作帶來損失,因此為了杜絕損失特規定,從2020年3月15日起,公司通過微信、QQ等直接聯系本人,以及在群裡聯系工作的,15分鐘(包括第15分鐘)內不回復,每月達到三次,降薪100元。超過15分鐘的倍數,按次數計算。例:45分鐘未回復,則是3次,以此類推。達到5次的,降薪300元……”

公司在辦公微信群裡新發布的這項制度讓職工劉曉燕頗感無奈。前不久因為洗澡未能及時回復群裡的工作,她被扣了200元。

劉曉燕發給記者的這則“通知”中還特意強調,“每月指的是自然月,3月份雖然還有半月,但是超過3次,也按全月計算。”

何謂正確的降薪“姿勢”

非常時期,企業採取“非常手段”降薪合法嗎?

2月,人社部印發通知,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降薪的合法性取決於單位採取的降薪方式,如果與職工協商一致降薪,法律是允許的。如果單位本身薪酬結構中有績效工資或浮動工資部分,正常的績效考核導致薪酬合理調整也是允許的。”楊保全律師說。

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換言之,疫情期間未經協商,企業單方面決定職工降薪或制定規章制度克扣職工工資,則屬於違法。”北京市中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夏孫明律師指出,企業口頭、電話、微信群通知等單方面降薪行為均不可取。

何謂正確的降薪“姿勢”?夏孫明給記者舉了個例子。

疫情曾讓上海象王洗衣公司資金情況一度捉襟見肘,2月份由於職工居家隔離,公司100多名職工,每月100萬元的工資怎麼發?此時,很多職工提出“不拿一分錢工資與企業共存亡”。但公司管理層選擇在公司工會的組織下,與職工協商簽訂了一份“臨時降薪協議”,約定2月份工資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一筆一劃簽著職工姓名的臨時協議讓企業免除法律風險,更讓危難關頭彼此互相尊重、攜手前行的姿態躍然紙上。”夏孫明感慨說。

“同患難”后別忘“共甘甜”

今年2月,餐飲企業老鄉雞董事長束從軒“怒撕”職工降薪聯名信的視頻火了。“哪怕是賣房子、賣車子,也要確保你們有飯吃,有班上!”視頻裡,束從軒如是說。

在某知名互聯網公司人力資源總監叢項澤看來,這樣的舉動既彰顯了一個企業家的情懷,背后也浸潤著成功企業的經營之道。他認為,一些降薪行為在違法邊緣試探時,也向市場傳遞了一個信號:“這家企業不行了。”

叢項澤提醒,有條件的企業不要輕易給職工降薪,“相比於降薪、裁員帶來的人心浮動、人才流失,以及疫情結束后重新招聘新人所付出的招聘成本與培訓成本,保留老職工的福利待遇和穩定性,單純從成本的角度,也要遠遠優於企業全體降薪。”

楊保全介紹,法律雖規定了企業合法降薪的情況,但違法降薪所面臨的法律懲罰亦十分明晰。“在疫情中如果隨意侵害職工權益,可能會帶來后期較多的勞動爭議,這樣是不利於企業長遠發展的﹔若是在疫情中仍恪守職工權益准則,人都是有感情的,相信這樣有人情味的企業也不會被輕易打倒。”

記者採訪的採取降薪措施的公司,大多未規定降薪結束時間,或疫情結束后的補救措施。周建華疑惑:“疫情期間我被減掉的工資,疫情結束后能再漲回來嗎?”

手撕職工降薪聯名信后,3月18日,老鄉雞舉辦了一場低成本鄉土發布會再度“出圈”。“目前老鄉雞已獲得了銀行授信以及戰略投資總計10億元,2020年將加速全國布局。”束從軒在發布會上的發言被贊“釋放了餐飲行業直面疫情挑戰的強大信心”。

夏孫明覺得還有一層隱藏含義。“這提醒企業與職工‘同患難’后別忘了‘共甘甜’,尊重職工的企業也會贏得市場尊重。”他建議,當企業渡過非常時期、恢復正常工作狀態時,要恢復職工的工資待遇。(趙航)

(責編:翟晨曦、聶俊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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