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十五條”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

2020年03月12日10:19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濟南“十五條”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

記者3月8日從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獲悉,濟南市下發《關於積極支持個體工商戶全面復工復產的通知》,從保障個體工商戶用工、加大信貸紓困支持力度、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等方面出台“十五條”政策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

濟南市提出,對個體工商戶復工人員所持省外健康通行証明予以認可,符合復工復產防疫規定的人員不再實施隔離,社區(村居)不得禁止外地復工人員租住。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場所、物品倉庫所在社區(村居)、產業園區等要在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持暢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人員到個體工商戶落實用工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按每人300元的標准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

允許各類個體工商戶可採取開放窗口經營、即買即走等靈活經營形式,營業時間由個體工商戶自主確定。

濟南市還提出,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各金融機構本著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靈活調整還款來源,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游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鼓勵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降低10%以上。

對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繼續免征增值稅。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為1%。對疫情防控期間主動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此外,建立稅務申報容錯制度。在疫情結束后15日內,對受疫情影響且有特殊情況的,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個體工商戶,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

其他政策還包括:減免房屋租金﹔減免社保費用﹔減輕用電用氣負擔﹔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支付支持力度﹔准許証照延期辦理﹔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積極組織口罩供應﹔暢通訴求意見受理渠道等。(晁明春)

(責編:鄭浦麗、聶俊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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