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條措施力挺中小企業渡難關

2020年02月05日09:10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我省20條措施力挺中小企業渡難關

突如其來的疫情給我省企業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抵御風險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尤為明顯。“除了工人的工資,還要維持企業正常運作,最要害的是幾乎沒有了銷售收入,資金鏈相當吃緊。”近日,多家民營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反映。

2月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從強化金融支持、減輕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加大穩崗力度等4個方面,提出20條馬上能落地、能見效的應急政策舉措。《意見》適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4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確定的中小企業,有效期暫定3個月。

“疫情導致中小企業周轉速度放慢,固定成本照付、工資照付必然帶來資金鏈條緊張,成本費用激增。”省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融資研究所所長遲泓認為,20條政策的出台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關注與關懷,是及時雨,更是精准施策,“政策涉及資金、費用、成本、用工,是在疫情防控中作出貢獻的中小企業最關注的生存問題。每項政策都能夠具體落地,有措施、有要求、有時間、有牽頭部門,對於企業來講能夠更容易地找依據,對標准,是實實在在的扶持優惠。”

發展資金是中小企業的“命門”所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見》要求,今年省內各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和新增貸款規模不得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銀行機構對到期貸款予以展期或續貸﹔降低信貸融資成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去年同期0.5個百分點﹔降低對疫情防控相關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費率,省投融資擔保集團對合作擔保機構在疫情期間辦理符合備案條件的小微企業擔保項目,減按50%收取再擔保費﹔中小企業應急轉貸基金使用期限可延長至15天,應急轉貸費率由每日0.1%降低至0.08%以下。

同時,為中小企業減輕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征收1-3個月的房租。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准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

穩崗政策方面,《意見》提出,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將失業保險金標准上調至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90%。階段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

(責編:聶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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