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時期哄抬物價,必重罰 山東省將第一時間查處並公開曝光價格違法行為

2020年02月03日09:02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特殊時期哄抬物價,必重罰 我省將第一時間查處並公開曝光價格違法行為

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山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強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監管,重拳出擊,堅決亮劍,對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從快從嚴從重查處。

近日,新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山東博遠醫藥有限公司博仁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將進價為3元�包、4.5元�盒、7元�盒、1.2元�個的不同規格口罩,分別銷售為10元�包、10元�盒、20元�盒、3元�個,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且未明碼標價,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新泰市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店立即糾正未明碼標價的行為,給予頂格5000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擬給予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1月28日,鄆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鄆城縣順順勞保百貨用品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一次性口罩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鄆城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整改,擬給予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1月29日,利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利津縣惠澤堂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五味賴氨酸片等部分產品未明碼標價,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利津縣市場監管局擬對該公司作出頂格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當前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口罩等防疫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亂漲價的現象,要立即深入藥店、超市等開展價格專項檢查,堅決剎住這股歪風。”省市場監管局局長侯成君近日對加強市場價格監管作出明確要求。

廣大消費者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電話。為震懾潛在違法者,山東省當前堅持從快從重查處,各級市場監管系統收到投訴舉報后將盡量在24小時內查處辦結並予以答復,復雜案件24小時內無法辦結的,至少在24小時內予以回應,辦結后及時答復。行政處罰結果將及時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加大違法成本。同時第一時間公開曝光,直接點名到人,到具體單位,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聲勢。

(責編:聶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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