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出不高該咋辦?代表建議在高校推動成果轉化改革

2020年01月21日15:18  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原標題: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出不高該咋辦?代表建議在高校推動成果轉化改革

創新、人才是今年省兩會期間的熱詞,相關話題頗受關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山東科技創新能力不夠強,創新投入產出比不高,高層次人才明顯不足。2020年山東要強化重大創新平台建設,布局建設4家山東省實驗室,以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為主體,爭創國家實驗室。

針對創新與人才話題,山東省人大代表、青島大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副主任王乙潛認為,高新技術發展,是一項系統的長期工程。這項工作需要方方面面、各個環節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凝聚起發展的合力、向心力、持久力。他建議,要進一步發揮國家高新區引領和示范作用,加強對技術創新引導專項的頂層設計,突出對企業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的支持,強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活動的支持。

山東省人大代表、青島大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副主任王乙潛

針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難、轉化率不高的問題,王乙潛認為,在現有的職稱評定和激勵機制下,教師和科研工作者往往隻把精力專注在論文、著作發表的數量和獲得的獎勵上,而對課題選擇、成果是否符合市場需求、是否能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漠不關心。按照當前科研成果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規定,高校科研人員的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歸屬學校,其發明人可獲得獎勵或一定的榮譽。由於激勵不足,很難激發高校科研人員進行探索發明的熱情,也非常不利於成果的市場轉化。

此外,王乙潛也注意到,完善以價值為導向的收益分配和期權激勵機制,對於高校成果轉化落地、提高人才的成果轉化收益比例等都有很大影響。對此他建議,應探索我省高校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明確科技人員可對其科技成果採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及混合實施等方式進行轉化,並探索整合各類社會力量和資源來完成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模式。加大對科技人員的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比例,高校對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或者以上方式的混合實施,把取得專利權的科技成果的職務發明人與學校列為共同專利權人,以知識產權所有權的方式獎勵發明人,以此激勵職務科技成果發明人進行科技成果轉化。(辛振東)

(責編:翟晨曦、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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