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制定省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

2020年01月15日14:59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人民網濟南1月15日電(宋翠)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近日,山東省制定了《中共山東省委常委會委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和《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並分別印發。

兩個清單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盡職免責,謀發展必須謀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保民生必須保安全”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通知》精神,建立了涵蓋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全體成員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明確省委書記要全面加強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省委常委會其他委員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問題,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省長要堅持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發展與安全的關系,領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重視並加強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建設。

《中共山東省委常委會委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強調,省委副書記等省委常委會其他委員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領導,協助省委書記統籌推進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問題。

《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結合山東省食安委組織構架特點,明確了擔任省食安委主任、副主任的副省長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強調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助省長加強分管行業或者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對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事故負有相應領導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分管行業或者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問題。分管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分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省長除履行省政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食品安全工作共性職責外,還應加強對全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全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責編:聶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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