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分类全覆盖 安全监管无缝隙

泰安全面提升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2020年09月20日09:04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泰安9月20日电 (谈媛)为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底数不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责任不明、安全监管效率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泰安市落实山东省政府分级分类监管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实行“三化监管”、构建“三个机制”、实施“三项行动”、融合“四动举措”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1—7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1%和52.94%,为全省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提供了“泰安做法”。

实行“三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差异化监管。坚持因企制宜、因事制宜,依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权属关系分别确定市级、县级、乡镇重点监管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由各级监管(主管)部门制定并对照分级分类标准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得分85分以上的为“绿色”,61分-84分的为“黄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在生产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状态分类公示牌。科学确定各类企业执法检查的频次、内容和方式,根据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督检查。其中,挂“红色”标识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挂“黄色”标识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挂“绿色”标识企业每年检查1次,或者实行安全承诺制度,由企业作出郑重承诺后,除上级督导检查抽查外,一个管理期内各级不再进行执法检查,激励企业自主进行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精准化监管。着眼于提升安全监管执法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积极探索执法检查新思路,把监管执法重心放到平时不放心、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风险程度高的企业上,特别是高度关注标识为“红色”的企业,以问题为导向,把执法挺在前面,联合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专家等多方力量,严格监督检查,实行联合惩戒,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使有限的监管执法力量发挥出最大的执法效能,达到“好钢用在刀刃上”的效果。

三是动态化监管。每季度根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变化,对分级分类进行一次调整,抄告有关职能部门共享,实施动态管理。其中,一年内受到2次以上(含)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级别下降一个等次;一年内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在挂牌督办期内未整改消除或存在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级别直接降为“红色”;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一年内只能升级一次;给予降级的,一年内不得予以升级。类别调整后,相应调整监管执法频次,纳入新一个周期的管理。

构建“三个机制”,提高分级分类质量

一是督导调度机制。将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加大其所占分值比重。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市通报,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良性竞争机制。坚持每月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定期公布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情况,定期开展谈心对话活动,让各企业特别是“绿色”企业深刻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效益,真正感受到分级分类监管带来的企业不再频繁层层接受职能部门检查等多方面的好处和甜头,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增强了红变黄、黄变绿的自觉主动,形成了正向良性竞争机制。今年以来,先后有8家红色、黄色企业摘牌挂绿,安全生产水平大大提升。

三是跟踪辅导机制。本着“红色整治、黄色提升、绿色巩固”的原则,对纳入分级分类监管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帮扶,实施派员驻厂监督或安全专家和专业机构人员跟踪指导,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将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条件差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必查常查,加大帮扶频次和力度,促使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抓好“三项行动”,筑牢安全监管基石

一是清底行动。由各级各部门结合“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做好详细登记,确保安全监管无遗漏、无盲区。

二是查体行动。即对所有企业查一次体。由各级各部门从安全风险程度、管理水平、日常情况、行政处罚、事故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有条件的县市区、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安全专家等方式,进行“专业体检”“专家号脉”。组织市有关部门针对全市经营单位行业分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出台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25个行业《评级标准》,印发各级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对照执行。在此基础上,按区域、分行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级分类。

三是建档行动。由各级各部门按照“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一个监管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工作台账,确保一企一档(含电子档)、一企一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明确落实监管主体,避免交叉重叠。乡镇(街道、园区)台账报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和市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台账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目前,全市纳入分级分类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共7343家,其中市级管理491家,县级管理1497家,乡镇管理5355家。

实施“四动举措”,确保工作落地生根

一是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加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促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中来,特别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执法推动。注重抓“少数”、抓“关键”,对那些开展自评不积极、问题久拖未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企业,实行定点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一家警示一片,引导企业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今年以来,市、县、乡三级应急部门累计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45家次,立案149起,罚款300多万元,督促整改问题隐患6940余项。

三是典型带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按照“打造企业点、拓展行业线、推动区域面”的原则,分别培树先进典型、示范带动,确保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在企业点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确定,培植打造先行试点企业。在行业线上,由行业部门采取现场会、以会代训等方式,推广先行试点企业的做法,延伸覆盖行业所有企业。在区域面上,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化工园区先试先行、打造亮点,搭建企业间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的平台,使辖区内企业能够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是激励促动。对纳入“绿色”、在安全生产方面创造好经验、好做法的企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在评先树优方面给予倾斜,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优先办理,以提高企业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的积极性。截至7月底,全市完成等级评定7343家,其中红色46家,黄色2861家、绿色4436家,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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