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法院發布15條保護措施助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

3月24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開發布《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助力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實施意見》。
據了解,《實施意見》共包含針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15條具體保護措施,程序上覆蓋訴前調解、立案、保全、審判、執行等各個訴訟流程節點,內容涉及疫情期間復工復產、企業訴訟程序保障和實體權益保護等各項司法服務。
淄博市中院將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執法辦案,依法保障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訴訟權利,妥善處理因疫情原因履行不能的案件。完善“雙結六定”常態化企業聯絡機制,持續開展“法律賦能·服務企業”系列活動,積極助力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同時開通涉企訴訟快立、快執、快審“綠色通道”最大限度提高涉企糾紛辦案效率。推進涉企糾紛多元化解,最大限度促成糾紛訴前實質化解。全面推行全流程網上辦案,強化簡易、小額訴訟程序,降低中小微企業訴訟成本,對於拖欠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賬款的案件,依法加大失信懲戒、限制消費等措施使用力度,及時兌現企業勝訴權益。在加大知識產權保護上,更有力的支持引導企業通過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助力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拓寬融資渠道。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淑玲在發布會上表示,企業的難題就是法院的課題、企業的困局就是法院的戰局。制定和落實《關於助力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實施意見》是淄博市法院以實際行動踐行“我為企業辦實事”的重要舉措。下一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強化政治擔當,以超常規的理念思路舉措,進一步加大優化法治營商環境頂層推進力度、加大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力度、加大涉訴企業和群眾訴訟服務力度,努力為淄博打造極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王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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