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全国首个人才住房工作指导意见 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09月11日13:52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9月11日电 (逄鑫珊)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山东省人才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需求,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全国首个《关于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6个方面、22条,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印发实施。

创新点多,全国首次

“我们制定的这个《意见》,在全国层面应该是首次。”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介绍,《意见》创新点主要有4个:

第一,在房源供给上,《意见》支持各地根据人才引进发展战略,科学评估预判人才住房需求,统筹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社会资源和公共产品,鼓励探索通过发展政策性租赁、共有产权住房等方式,科学增加租赁型和产权型人才住房,扩大房源供给渠道。同时支持各地统筹利用公租房房源,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在满足当地保障性需求且预留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后,可调剂作为人才临时租住房。

第二,在房源筹集方式上,《意见》不但支持各地通过集中新建、配建、企业自建等方式筹集,同时支持利用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盘活利用闲置建筑改建、购买或长期租赁等方式,灵活筹集。

第三,在项目建设上,《意见》支持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报批省级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拿地即开工”项目建设用地,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首次明确支持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人才住房建设筹集、运营管理和维修维护。

第四,在管理服务上,《意见》支持各地人才住房采取政府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方式,引导专业机构推进标准化运营管理,提高人才住房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租购并举,分层分类

李力介绍,《意见》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增加人才住房供给、落实人才住房配套政策、创新人才安居激励政策、规范人才住房服务等方面指导各地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共分为6个方面、22条。

针对不同领域人才需求,《意见》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房源,统筹市场资源和公共产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分层次、分类别解决人才住房需求。

一是对有一定经济实力、长期在我省工作和生活的人才,通过安家补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

二是对暂时没有购房需求的人才,通过租赁补贴,支持其租赁住房。我们将充分利用国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提供便捷、高效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是对集聚在产业园区工作生活的人才,支持各地采取新建、改建、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人才住房供给,集中安置各类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社区。

四是对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需求。五是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解决阶段性住房需求。我们将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政策,支持济南、青岛市发展一批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解决青年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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