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 山东淄博中院发布全国首部规范性文件

2021年04月16日17:53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淄博4月16日电 4月16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宣布“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同时现场发布了全国首部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将与淘宝网等破产资产网拍平台打通,引入更多的互联网流量,以实现债务人企业资产和股权更好地向社会公开,解决债务人企业寻找资产和重整投资人难点;使债权人可以通过平台及时了解破产案件进展、参与管理人选任、并远程参与债权人会议,提高债权人对破产案件的参与度,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多主体在线协同,大大降低管理人管理破产案件的成本和费用,实现平台的数据化,为未来实现破产案件的智能办理准备在线基础设施和储备更多的数据。

发布会现场

“‘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不是用代码束缚法官和管理人,而是为法官和管理人工作赋能,通过减轻管理人重复简单的劳动,降低工作成本,在线协同提效。办理平台全程上最高法院司法链存证,使法官和管理人在线工作的处处留痕可追溯,时时上链有保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强表示,下一步还将探索实现平台与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系统、税务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征信平台信息的有效对接,发挥平台对服务人民群众、辅助科学决策、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为保障“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的规范实施,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具体化,也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区块链证据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体现,为法官和管理人使用平台办理破产案件进行赋能,帮助法官和管理人更放心地使用平台。

《若干意见》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出台和发布的《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共同形成了淄博地区破产案件审理的规范体系。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赵玉忠庭长说,《若干意见》的施行将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规则明确化、体系化,为淄博法官和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信息化提供规范依据,也是对未来破产信息化的全国规范化进行一次尝试和探索,通过淄博中院对破产案件办理、破产案件信息化的探索,将进一步促使破产案件办理蓬勃健康发展,同时也将为中国市场主体退出改革和提升营商环境指数贡献力量。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影响持续不断,以信息化和数据化为基础规范有序地在线开展审判工作,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刚性需求。基于这一背景,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阿里巴巴技术团队达成合作,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特点,阿里巴巴技术团队对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既有工作流程进行了定制化开发——“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

“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将法官和管理人工作中沉淀的数据通过人工智能工具同步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保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是“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有效配套和补充。

据悉,以阿里拍卖平台为媒介,由阿里巴巴技术团队提供的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平台,在2020年疫情期间,远程在线支持了300多场债权人会议,涉及到24个省份,200多家法院的破产案件。至今已服务了841场债权人会议,涉及365个管理人机构和290家法院。

阿里巴巴拍卖事业部破产业务总监姜天萃表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正承载着中国的数字经济和破产案件办理的数字化改革。“只有在线的数据才能被计算,被有效开发和使用,才能够为生产、生活创造价值,所以大数据的特征应该是在线。当法官和管理人在SAAS平台上工作,平台就会收集和积累破产案件办理的数据,当数据足够多并可被计算的时候就可以为法官提供管理人履职的数据,为营商环境指数提供破产案件办理的时长数据等。从这个意义上看淄博中院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就是破产案件办理基础设施,可以承载破产案件办理向数字化发展。” (王艳)

(责编:公雪、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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