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砥砺奋进 努力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020年11月13日19:16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次代表大会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次代表大会

人民网青岛11月13日电 2019年,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意见》。2020年,青岛市直机关工委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列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在实际工作中,以争创模范机关为抓手,坚持党建统领,打牢基层基础,大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争创模范机关的重要意义

(一)争创模范机关是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模范机关创建的主题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者是统一的。当前时代发展赋予各级机关许多新任务、新使命,面对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统领模范机关的创建,是党对党建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高质量党建是模范机关创建的政治引领,模范机关创建是实现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二)争创模范机关是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政法队伍姓党,政法工作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政法机关在争创模范机关工作中必须走在前、做表率,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所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是新时代提高法院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

(三)争创模范机关是有效报务保障开放、现代、活力、时尚新青岛的必然要求

青岛市围绕“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工作思路,积极“学深圳、赶深圳”,打好15个攻势。青岛市委《关于坚持党建统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全市各级机关要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党建理念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党建思维,以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检验党建成效。

青岛中院作为司法机关,担负着为青岛市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是助力青岛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争创模范机关是法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必然要求

去年以来,青岛中院各基层党组织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审判执行工作和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和政治保证。青岛中院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青岛市评为首批“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2019年度市直机关综合考核中党建工作评为优秀等次。但是,我们的党建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去年市委巡察反馈:基层党建还存在弱化,基层党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到位,部分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模范机关创建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重点整治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灯下黑”“两张皮”“上热中温下冷”、消极应付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建示范引领作用。

二、争创模范机关的具体措施

2019年10月中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意见》,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要求。结合中院实际,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攻坚:

(一)在政治建设上重点攻坚,建设政治合格的模范机关

1.始终坚持“两个维护”。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警的日常言行上。

2.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立和践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审判实践中。

3.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在理论武装上重点攻坚,建设思想过硬的模范机关

1.突出加强理论武装。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打牢信念根基。继续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经常化,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经典诵读等活动,提升青年干警政治鉴别力。创新教育手段,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学习强国”、“指尖党建”等平台资源。

2.突出抓好“三述”工作。制定 《关于各党支部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工作实施方案》,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展开讨论,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三述”,每名党员每年至少述讲1次,形成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述、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重点述、党员干警广泛述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组织力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力。

3.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化爱国情怀。加强时事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形势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4、突出典型培树宣传。积极宣传法院系统和抗击疫情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爱国、敬业、无私、奉献的社会新风尚。把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法院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申报“法治护航、公益有我”法律服务项目参加青岛市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

(三)在组织力提升上重点攻坚,建设组织完善的模范机关

1.基层组织设置标准化。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完成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加强审判庭室党支部的组织力提升,积极推行在审判庭室党支部设立专职副书记工作。

2.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结合市委巡察中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基层党支部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范例,统一格式和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在审判庭室开展示范支部推选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党建量化考核办法》。

3.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支部书记、副书记任职培训制度,抓实“选、育、管、用”四个环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

4.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用好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支部党员思想动态。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四)在正风肃纪上重点攻坚,建设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

1.持续深化纪律教育。将党纪党规学习作为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 持续深化纠正四风。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组织各支部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集中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通过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干警吸取教训。

(五)在司法为民上重点攻坚,建设作风扎实的模范机关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在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法官志愿者“五进”、在宪法日和法院开放日组织社会各届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积极发挥政法职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组织各支部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献策。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与中院派驻第一书记、服务企业工作队和社区党建联络员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到联系点社区“双报到”,多做暖民心、解民忧、合民意的好事实事,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及社会公益活动,树立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争创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坚持政治本色,提高思想认识

“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模范机关创建的目标和要求。在创建过程中首先要把握法院的政治本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建设模范机关”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建设模范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切实加强组织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工作落实

青岛中院机关党委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党建突出问题,细化创建举措,提出适应法院特点的创建方案。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支部工作中要发挥“头雁”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带头做好规定动作,将创建工作与部门业务有机融合,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建实效

青岛中院各支部要把建设模范机关作为目标,作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以创促建、以创促改,切实通过创建工作解决“灯下黑”“两张皮”等党建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持续用力,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使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成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进步的有效手段。

(四)坚持分类指导,创新创建方式

针对法院审判庭室和综合部门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督导各支部制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用好“经常调度”、“重点督查”、“记实建档”等督导机制,建立党建与业务互为系数的考核制度。

模范机关创建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久久为功;机关党建也并非一招一式之举,需要系统谋划。今后工作中,青岛中院机关党委将不断探索完善党建工作的有效办法,坚持党建统领,推进同频共振,引导各支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用创建工作的实效推动法院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供稿)

(责编:公雪、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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