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机制 最高奖励10万元

2020年09月09日21:34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9月9日电 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长期以来,群众对各类医保基金欺诈问题深恶痛绝。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机制等措施,营造“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督员”的良好氛围。

“为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全员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我们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在回答记者提问表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将给予奖励:一是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二是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三是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按照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10万元。对举报行为虽不涉及实际额度但可避免医保基金损失的,也可视情形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

在奖金如何兑现问题上,彭鑫说,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医保部门将及时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并向举报人发出《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举报人接到通知后,如愿意选择获取奖励,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通知书》领取奖金。

截至目前,济南已经奖励提供证据及线索的举报人3名,兑现奖金一万零二百四十元。另有2名举报人正在履行举报奖励核实程序。(实习生 李衍宇)

(责编:邢曼华、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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