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十条措施,促进体育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2020年07月22日08:52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山东出台十条措施,促进体育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近日,山东省体育局印发《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十项措施》,提出促进体育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十条措施。

组织开展山东省体育惠民消费季活动。本届消费季8月初启动,在济南、淄博、泰安、烟台、威海、日照、济宁、临沂等8市开展,通过体育惠民消费券补贴、体育商户让利打折促销等方式,推出健身服务、体育用品、体育培训、体育保险、体育金融等行业体育惠民活动。其他各市可结合实际推出体育消费月、体育惠民周等体育消费促进活动。

策划举办山东省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继续举办好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不断扩大参与度,提升影响力。积极策划举办一批凸显区域自然生态优势、融入地方传统文化、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支持各市牵头承办“跑游山东”“沿海骑行”等省级赛事活动。组织开展“黄河入海”系列比赛活动方案征集活动。8月各市制定并公布本年度拟举办赛事活动目录。

开展精品体育赛事和服务业品牌评选评估及标准化建设。依据《山东省体育服务业品牌培育创建管理办法》《标牌体育赛事活动评定规范》,8月底前完成山东省“高端精品体育赛事”“自主知识产权体育赛事”和“精品马拉松赛事”评选,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年内启动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技能培训机构、体育赛事运营机构等体育服务业品牌评审认定工作,在全省培育打造一批公信力高、典型示范效应强、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品牌项目。推动体育领域标准化建设,年内立项研制五项以上山东地方标准,通过标准引领,提升体育用品和体育服务供给质量。

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消费新场景。宣传推广“云走齐鲁”山东省万人健步走及“乐行春秋”山东省线上线下网路健步走等赛事活动经验,推动线下赛事与线上赛事互相补充和深度融合。开发利用好山东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山东体育产业抖音号和快手号、山东线上体育博览会和卫视传媒网红直播培训班,支持重点体育用品制造、零售企业引入电商直播基地,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发展“线上营销+实体销售”“短视频引流+直播带货”等体育用品营销新模式。举办中国体育智能制造创新大赛,推动企业研发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智能化产品。支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直播健身等,培养消费者线上消费习惯。开展体育商业与技能人才培养,满足体育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大力发展夜间体育经济。推广潍坊市拉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夜间经济发展的做法,各市结合实际举办一批“体育夜市”“夜间运动汇”等夜间体育经济专场活动,支持体育场馆、门店等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推广济南、淄博等市24小时自助智慧健身房。引导协会组织在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商业街区等地开展篮球、笼式足球、荧光夜跑、轮滑、平衡车、广场舞等特色突出、观赏性强的夜间群众体育活动,形成一批夜间体育消费“打卡地”。

打造体育主题消费集聚区。推进“体育+”“+体育”多业态融合发展,年底前在全省评选2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形成一批与区域商圈相融相通、具有较强带动辐射功能的消费商圈。同时,评选20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与文化旅游厅合作评选20个以上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线路和项目。

搭建促进体育消费大型会展平台。8月底办好首届山东(临沂)体育用品博览会,做好现场线下展示交易的同时,搭建线上展馆、工厂直播等在线展示平台。做好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等重点展会的产业项目征集、资源推介和宣传。年内在临沂、青岛举办两次体育产业资源推介会,加强项目推广和合作交流。发挥好山东省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青岛市体育资源及IP交易平台作用,将山东更多优秀体育资源推向市场。

统筹落实促进体育消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要求,年内,进一步扩大省级体育消费券发放规模;各市要积极争取设立本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体育消费券等专项资金,引导激励市场主体主动让利发放消费券,发挥好杠杆作用,撬动和促进居民体育消费,提振体育消费市场。

开展全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调查。年底前发布《2019年度山东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调查报告》,公布体育消费指数、研究报告、投资指南,制定体育消费热力图和消费活动指引,强化体育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预测研判。

加大体育消费宣传。充分发挥融媒体矩阵宣传优势,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体育消费专栏专刊,发布体育消费惠民活动、体育赛事活动、休闲健身及技能培训项目等信息,加大体育消费宣传推介力度。省体育局将加强对体育消费促进活动的推介、宣传,适时组织省级有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地方促体育消费活动。(王建)

 

(责编:邢曼华、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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